記者黃翊婷/台北報導
女子小美(化名)為了賺取每次500元至1000元不等的報酬,答應幫忙「代轉帳」,雖然她沒有交出金融帳戶存摺或密碼,仍淪為詐騙集團人頭戶,甚至因此挨告。士林地院法官日前審理此案,並依一般洗錢罪判處小美有期徒刑3個月,併科罰金2萬元,緩刑2年。
判決書中記載,小美2023年6月間將自己的金融帳戶透過LINE傳送給暱稱為「Y」的網友,雙方約定,每完成一筆代轉帳,她就可以獲得500元至1000元不等的報酬;接著,詐騙集團成員利用假租屋、假貸款等話術,誘騙2名受害者匯款至小美的帳戶,總計9萬元。
小美隨後接到Y網友聯繫,讓她幫忙轉帳3次,成功轉出8萬7500元至指定帳戶,並因此獲得2500元報酬。後來受害者們發現被騙,憤而報警處理,檢警循線追查,很快便鎖定小美。
小美到案之後坦承有幫網友進行代轉帳,也確實有拿到報酬。士林地院法官認為,小美過去沒有前科,本案是一時失慮觸法,考量到她已經在審理過程中賠償受害者損失,最終依一般洗錢罪,判處她有期徒刑3個月,併科罰金2萬元,罰金得易服勞役20日,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留言 3
Chang Jung
代轉帳表示你再幫洗錢啊 賺什麼鬼真的會被告
23小時前
劉育儒
不知道帳號還可以匯款
還可以有報酬
怎麼不匯到我的戶頭
1天前
🍀*:・ZENA*:・🍀 ₊*ෆ˚ ∞
貪心的下場
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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