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指揮廉政署偵辦京華城容積獎勵爭議案,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被控在台北市長任內涉圖利,台北地方法院5日裁定羈押禁見。對此,精神科醫師沈政男在臉書發文表示,京華城改建的容積獎勵,哪裡違法?誰說了算?才是本案要定圖利罪的關鍵因素,而從檢調到羈押庭法官,甚至辯護律師,都沒能搞懂,況且沒收錢,為什麼要幫商人圖利,甘冒5年以上重罪風險?
沈政男表示,現在政論節目賄聲賄影的說「1500小沈」,其實正好反映了一個事實「抓不到金流」。不然,早就一拳擊倒了,怎麼會從700萬、170萬,又扯到了1500?一直在懷疑柯文哲有不法金流,原因就出在:沒收錢,為什麼要幫商人圖利,甘冒5年以上重罪?先入為主,一直懷疑有收賄,卻又找不到證據,於是賄聲賄影,好像柯家所有人事物底下,都藏著金流。
沈政男指出,另一個一直懷疑收賄的原因,應該是「不懂圖利罪」。圖利罪在本案的法律眉角。首先,柯文哲律師打算提出羈押的抗告,這時不能只是再講「不知道」,而是必須論述「不違法」。京華城改建的容積獎勵,哪裡違法?誰說了算?這是本案要定圖利罪的最大關鍵因素。可惜,從檢調到羈押庭法官,甚至辯護律師,都沒能搞懂,更不用說那些名嘴、網紅與恨柯人士了。
沈政男說,此案是刑事庭,問題是,京華城改建的容積獎勵,違不違法,是一個行政訴訟的問題,必須由行政法院來判決,而不是監察院,也不是刑事庭法官說了算。結果羈押庭法官,甚至包括抗告庭的高院法官,就拿監察院的糾正文當根據,逕自認定該容積獎勵違法。實在誤解了圖利罪的構成要件「明知違法」。
京華城容積獎勵打行政官司 刑事庭違法認定還能存在?
沈政男提到,如果只是警察註銷罰單,或者稅務人員故意短收稅金,這類單純行為,違不違法當然沒有疑問,但京華城改建容積獎勵,是此等單純行為嗎?而是可以在行政法院打好幾年官司的大哉問。假設檢察官起訴,或者法院判定京華城改建容積獎勵違法,台北市長蔣萬安也宣布停工,那麼商人一定提起行政訴訟,打違不違法的行政官司,如此一來,刑事庭法官的違法認定,還存在嗎?行政法院如果判決京華城改建容積獎勵不違法,刑事庭要怎麼判柯文哲圖利罪?真的,舉國滔滔,就沒有人懂行政訴訟。連柯文哲的辯護律師,也不是搞行政訴訟,沒辦法抓住眉角。
沈政男認為,柯文哲的訴訟策略,一直放在「不知道840%容積」,其實接下來應該論述「容積獎勵不違法」,才是雙管齊下的優勢訴訟策略。困境是,既已說「不知道」,要怎麼論述「不違法」?可以採用「退步言」的訴訟策略,也就是,「即使我積極介入,圖利罪也不成立,因為,該容積獎勵客觀上根本不違法。」
沈政男強調,客觀法律依據是:該容積獎勵乃依據都市計畫法二十四條的自辦計畫來進行,而都市計畫法本身就容許創設新的做法,先前已有好多改建案如此進行。監察院說,「當地沒有分區計畫,不適用自辦計畫」、「沒有公益性、對價性」,都是錯誤看法,因為監察委員就不是這方面專家。違不違法,如果是一個疑問,要怎麼明知違法?邏輯,根本不通啊!總之,圖利罪要在本案成立,就是3個字「不可能」。
沈政男說,現在,檢調巴望可以查到柯文哲有不法金流,而如果查不到,但硬要查,就會一直羈押他,問題是,沒有的事情,你查到天荒地老,也是沒有。最終若以圖利罪起訴,或者查不到金流也胡亂以收賄罪起訴,到了法官那裡卻沒辦法定罪,就會變成冤獄。圖利罪要判決,相當花時間,即使到2028,可能都不會有結果,然而,是不是冤獄,在2026與2028的選舉,選民就會用選票做出判斷。冤獄賠償,一天3000到5000元,但此案當事人是柯文哲,冤獄賠償會用選票來計算,錯關一天可能要賠10萬張選票。
沈政男表示,這些選票不只讓民眾黨或柯文哲可能得利,連那些賄聲賄影,胡亂入人於罪的綠營民代,也會付出政治代價。柯文哲支持者相當為他擔心,不曉得在看守所過得好不好?阿北每天都笑著入睡啊!愚人一打官司,智者就偷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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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40
宜萱
因為民進黨都這樣藏現金貪污的啊!之前不是有誰說是誰沒拿阿扁我爸的錢而且還用布袋裝當然也會這樣懷疑查別的黨啊!
09月09日02:57
鐘毅
都市計畫法臺灣省實行細則 第34條之3 非都更的容積獎勵以法定容積20%為限
09月09日00:50
Joseph Ting
經神科醫師都懂地政啦!我的媽呀!
09月08日16:29
鵬
建議錯關100天,這樣下一次選總統直接拿下1000萬票,高票當選,這樣好不好~?
09月08日13:33
Lin
沈醫師你錯了,這是政治追殺,不是圖利,你還沒搞懂。
09月08日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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