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文山一警分局萬芳派出所林姓所長,被控參加餐敘時酒後拍打一名警員臉頰。北市警察局今表示,經查屬實,林酒後行為失當,記過二次,調整為非主管職務;該分局查案不力、違反報告紀律,從嚴查究相關人員責任。
文一分局調查,林姓所長上月29日參加該所在轄內一家餐廳辦理的迎新餐敘,酒後在餐廳外以手掌拍打一名新進警員臉頰數次,該員向分局投訴。
分局表示,本月16日受理啟動調查,餐廳及周邊路口無監視器,但多名警員均表示目睹此事,該員不提公然侮辱、傷害等刑事告訴,也未提出霸凌申訴;林酒後言行失檢,深感自責,核定行政處分,並列案例加強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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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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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應該要兩大過免職吧,12職等的人事處長游精純都兩大過免職了,這6等所長這麼可惡,除非有黨證不然應該要免職了!
臺北市還有偵查隊隊長陳彥錦強姦女警好多次的,還爽領半薪好近百萬,最後才免職,壞透了!
應該是3線2刑事警察局超級高官林明佐貪污4千萬跟傳說中疑似有嗜好性交酒店可以免費性交、疑似用來收買高官的偵查隊長疑似半套凹全套炮王貪污警陳建志才丟盡警察顏面吧!
2024年12月30日00:21
鄭右忠
鬼扯!好兄弟會投訴嗎?
除記過調職外建議續查
1.是否在上班時間喝酒?
2.是否使用公務車去喝酒?
3.是否酒後駕車?
4.當天有無申領超勤費?
5.有無經常性職務上霸凌?
6.平常是否上班正常,是否經常飲酒?
2024年12月29日13:27
土勻
霸凌,好噁心的職場
已經向分局投訴了
還沒有提出申訴,這是什麼鬼打牆
2024年12月30日05:15
阿軍
你不提告他永遠當你是孫子,你告下去他下次看到你就叫學長!這個告公然侮辱一定成立,嚇都嚇死他。
2024年12月30日01:32
林志聰(不動產經紀人)
處理的好,反正這種的也當不了好主管,甚至早晚出問題啦!
2024年12月30日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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