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台南男無照騎車載母親 車禍肇事反害死她 胞弟求情改判6月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1天前 • 發布於 1天前

陳姓男子前年10月底無照騎機車搭載母親,沿台南將軍區南25線由東往西行駛,經交岔路口時未打方向燈右轉,王姓男子駕車同向自後方駛至,疏未注意車前狀況及減速慢行煞避不及,致母子人車倒地,陳母傷重不治,陳及王犯過失致死各處8、6月,陳弟為哥哥求情,二審改判6月。

前年10月29日下午4時許,王車自後撞擊陳所駕機車,致陳母子人車倒地,陳右足及小腿擦挫傷,陳母急性呼吸窘迫症候群併多重器官衰竭、出血性休克、右小腿嚴重壓挫傷合併開放性粉碎性骨折及神經血管斷裂等,經送醫急救,仍因右小腿嚴重損傷經截肢、多重器官衰竭,3天後不治。

警方調查,肇事主因為陳駕車轉彎時未打方向燈任意右轉所導致,但王駕車至閃光黃燈路口時也未減速慢行及注意車前狀況,也具有過失。檢察官囑託台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也認陳為肇事主因,王為肇事次因。

因此,一審認陳未領有駕駛執照駕車,而犯過失致人於死罪處8月;王犯過失致人於死罪處6月,可易科罰金。

陳不服上訴二審,指出於一片孝心,想載母親出去玩,卻一時不慎,發生車禍,造成母親死於這場車禍。他說,雖然事後已獲得家人的諒解,但自己到現在還是非常自責及愧疚,希望能從輕量刑,宣告得易科罰金之刑,讓他有自新的機會,有更多時間去彌補過錯及陪伴家人。

陳的弟弟也到庭為哥哥求情,他說,因母親喜歡住鄉下,哥哥基於孝心,回鄉下與母親同住,哥哥是想說載母親到附近走走,看一些廟會活動,沒想到回來時,發生意外,他跟太太都願原諒哥哥,家族中的叔伯、阿姨等長輩也都選擇原諒。

他也說,我們不希望哥哥入監,母親已經過世,哥哥又被關,對整個家族來說太殘酷,也於心不忍。哥哥有輕度智能障礙,理解能力不好,因此考駕照考好幾次都考不過。

台南高分院審酌,陳駕車行駛於道路,本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審慎從事,以維護自身及他人生命身體安全,竟未遵守相關交通規則而肇事,造成被害人死亡無可回復結果,且是該車禍肇事主因,違規情節及所生損害均重大。

惟念陳於原審審理中就其過失犯罪情節均無爭執,尚知坦認己過,節省司法資源,態度尚可;再參酌被害人家屬已到庭表示願原諒被告,希望陳不要入監服刑等一切情狀,改判6月。

即時新聞不漏接,點我加入聯合新聞網好友

台南高分院審酌,陳於原審審理中就其過失犯罪情節均無爭執,尚知坦認己過,再參酌家屬已到庭表示願原諒他,希望他不要入監服刑等一切情狀,改判6月。圖/本報資料照
台南高分院審酌,陳於原審審理中就其過失犯罪情節均無爭執,尚知坦認己過,再參酌家屬已到庭表示願原諒他,希望他不要入監服刑等一切情狀,改判6月。圖/本報資料照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留言 3

  • Orange
    “經交岔路口時未打方向燈右轉,王姓男子駕車同向自後方駛至,疏未注意車前狀況及減速慢行煞避不及,致母子人車倒地,陳母傷重不治,陳及王犯過失致死各處8、6月,陳弟為哥哥求情,二審改判6月“ 他媽的無照智障鬼切 憑什麼受害者跟肇事者是同樣的量刑? 我國司法真的是垃圾!
    1天前
  • 大盜韓不祝
    又是孝子 哈哈哈 無照又不打方向燈害死老木 以後一定下地獄
    1天前
  • TONY-林
    腐城綠狗只要有💰飼料💰..一切好喪量啦! 🤑🤑
    1天前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