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自由戀愛結婚,為何要不斷接受「考試」才能結?多個民間團體於2日上午在NGO會館舉行「落實新南向、友善新移民」論壇,而服務許多新移民、處理東南亞人無法在台灣結婚難題的南洋台灣姐妹會執行秘書李佩香表示,若是另一半屬於外交部訂定的、以東南亞為主的「21國」,要結婚得先離境進行「境外面談」才能再回台灣,而面談題目相當刁難,包括「你太太昨天內衣穿什麼顏色」,若是夫妻回答「一周視訊多少次」的答案有落差,也會無法通過。
即便順利通過面談結婚,也要不斷接受「檢查」。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移工服務暨庇護中心主任汪英達表示,他與來自菲律賓的太太Sherry結婚後,移民署還要到家中訪視,「一定要看到太太的內衣褲」才算確認完畢,相當不尊重人──反觀汪的妹妹與法國人相戀、結婚只要去公證登記即可,移工想「愛台灣」,竟成一條艱難無比的道路。
國籍不同差很大 台男與菲律賓女結婚要「考試」5個月
一樣是跟外國人結婚,跟東南亞人或跟歐美人結婚,在台灣就差別很大。汪英達表示,若一般外國人與台灣人結婚,規定基本上跟「台灣人與台灣人結婚」相同,例如汪英達的妹妹跟法國男性結婚,過程相當簡單:「我妹跟妹夫在台北法院公證結婚,家人朋友開開心心拍著照就得了!他們沒花多少錢,去法院公證不需要花多少錢」。
但若結婚對象是外交部定義之「21國」,結婚就成了一條過關斬將之路。這21國以東南亞國家為主,只有新加坡、汶萊、馬來西亞不在名單之列,完整名單包括:蒙古、哈薩克、白俄羅斯、烏克蘭、烏茲別克、巴基斯坦、尼泊爾、不丹、印度、孟加拉、緬甸、塞內加爾、迦納、奈及利亞、喀麥隆、越南、菲律賓、泰國、斯里蘭卡、印尼、柬埔寨。
若結婚對象屬於21國,便有境外面談規定。汪英達解釋,另一半必須先離境到駐外單位去面談,訪完才能來,入境後移民署還要到府訪視,就算配偶原本在我國也必須先回國,回到母國被駐外單位審核通過才能來──而汪英達與太太Sherry結婚,期間便經歷長達5個月的「過關斬將」。
東南亞人結婚遭疑「假結婚真賣淫」 必須準備交往照片當證據
Sherry原是菲律賓籍看護工,來台因為移工運動與汪英達相識、相戀,兩人決定結婚時,Sherry面對的第一個難題是必須放棄工作、回到菲律賓等待「考試」。「我們政府非常不信任東南亞人,認為東南亞人嫁進來可能是假結婚真賣淫、假結婚真打工」汪英達嘆。
汪英達分享,Sherry還沒回菲律賓以前就必須開始認真「做功課」,例如為了證明兩人有交往關係,必須蒐集一堆照片:「我工作很忙,所以太太做這工作,她用一大張紙蒐集好多我們的照片、我們互傳的簡訊」。此外,兩人也必須申請大量文件,證明彼此都是單身。
辭工作、回菲律賓、準備好各種「證據」以後,Sherry看似可以開始進行境外面談盡快回台灣與丈夫團聚,汪英達卻說:「面談起碼要等3個月,我聽了嚇一跳,怎麼這麼久?」為了加速與妻子團聚,汪英達還找了仲介花費數萬元,但並沒有比較快,後來還是必須親自跑一趟菲律賓。
「結婚那年,一個半年內我跑了4趟菲律賓。雖然菲律賓機票沒很貴,我還是要跑啊跑的,放下我手邊的工作……排隊到面談那次我必須再飛過去,而且面談後還沒完,要『上課』。」汪英達說。
「太太昨天內衣穿什麼顏色?」 境外面談題目奇招連發
通過境外面談有多難?經手許多境外面談不通過之求助個案的李佩香表示,在結婚過程裡,面談官會問東南亞外國人與另一半各種問題,只要雙方回答略有不一,就無法通過,例如:第一次見面在哪?何時去太太家?一周跟對方視訊多少次?太太昨天內衣穿什麼顏色?
以「一周視訊多少次」這問題,李佩香曾碰過一對夫妻,太太覺得兩人視訊頻率很高,回答「每天都有」,先生則回答「至少5次」,結果被判定回答不一致;「太太昨天內衣穿什麼顏色」這問題更不用說,多少人能記得?
李佩香說,有些夫妻碰上被認定陳述不一、境外面談無法通過的狀況時,會認真開會討論「他們這次會問什麼東西」,也有先生打電話告訴李佩香,因為第一次面談沒通過,回台灣以後他特別申請財產、收入、房產等證明,未料被面談官覺得很「做作」:「你有備而來,更懷疑你是假的。」
汪英達:婚後要接受體檢、移民署檢查家中內衣褲
即便通過境外面談,也不代表夫妻可以在台灣順利相守。汪英達分享,他與太太Sherry花費半年通過所有考驗,Sherry來台灣卻只拿到觀光簽證:「明明看到一切合法、都是配偶了、可以給依親簽證,但只給觀光簽證!當時我問為何只給觀光不給依親,他們說『我們不會說明』」。
此外,汪英達還必須帶Sherry去做體檢:「台灣對外配跟移工態度是一致的,他認為你全身都有病、全身都有病毒,要做體檢啪啪啪掃一次才能停」。婚後移民署也會到家中再三訪視檢查,要求觀看兩人居住空間、要求看到Sherry的內衣褲存在才能離開,汪英達嘆這過程「相當不尊重人」。
「為何政府可以介入他人婚姻?我們對國人有這樣嗎?有考核到這種程度、要確認是否對婚姻忠誠、是否一輩子相守嗎?那為什麼對東南亞要這樣?」結婚至今,這是汪英達始終解不了的困惑。
而李佩香表示,若另一半屬於來台移工、二度移民、或台灣人曾與東南亞籍外國人結婚,外交部還會加「註記」不得延長居留。對於「台灣人曾與東南亞籍外國人結婚」這類,李佩香嘆:「每個家庭都有離婚的可能啊,誰說愛你一輩子都不會有變化?可能有些先生會覺得哪個國家比較『乖』,先娶了後來又離婚,外官也會懷疑說你曾經娶過外配為何又去娶一個,不讓你進來」。
廖元豪:有身份、有自尊的人,都會想「老娘這婚不結了」!
與菲律賓看護工相戀意外走上一段「過關斬將」的結婚過程,回顧這段,汪英達說:「這等於在台68萬移工沒辦法直接跟國人結婚,要結婚要經歷過我剛剛講過的全部過程,這其實就是歧視,對新南向政策的反諷」。
「台灣只歡迎經濟發達國家,不歡迎開發中國家,台灣禁止國民與在台68萬移工直接通婚,表示台灣嚴重歧視移工。」汪英達也說,台灣人與21國國民通婚必須經過層層檢驗、花費大量時間與金錢,像他那樣半年飛4趟菲律賓,這也形同在「懲罰」台灣人與21國的跨國婚姻。
對於當今執政者力推的「新南向政策」,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感嘆,雖然台灣希望吸引外籍人才,但若孩子與親人不准來、來了無法工作、在路上總被臨檢、婚後被甩就只能滾回國,這樣還想來嗎?對於結婚的「考試」之路,廖元豪也嘆:「如果是有身份、有自尊的人,都會想『老娘這婚不結了』!」(推薦閱讀:為何台灣人愛喊「越南新娘愛離婚」,而不檢討男人?一部片道盡新移民哭不出的淚)
對於現行台灣人與21國國民結婚的相關規定,「移民/住人權修法聯盟」指出,現行法規上外館境外面談判定最大,容易造成「遠在海外的外館就是王,幾乎沒有翻案的機會」,而移盟修法方向,是希望外館意見僅供參考,由台灣境內接近資訊且較具專業的移民署做最終決定。
留言 8
崇
收了賣淫集團不少哦,一直要開方便之門
2018年08月04日02:07
文昌
光是觀光簽證就一堆人用觀光名義來台賣淫了
2018年08月04日03:09
阿德妹
別抱怨
歐美國家也是如此的盤查問話
不是只有臺灣
美國更是
經過911後他們從來沒有放鬆一下
2018年08月04日02:38
明星晢晢
外配沒過關,小孩生了也無法回臺。
2018年08月04日02:36
洪正麟
問題真是無腦白癡,試問有誰會有事沒事就檢查太太穿啥樣的內褲?
2018年08月04日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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