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古姓男子向陳姓友人借宿被拒絕,心生不滿竟發狂持菜刀、殺魚刀砍死對方,陳的脖子幾乎被砍斷法醫鑑定陳全身有120處刀傷,57刀集中在頭、頸,案發後古則持刀自首;桃園地院審酌,古因酒精、思覺失調等,依殺人罪判他12年,施以監護5年,可上訴。
法院將古送精神鑑定,認為他因長年飲酒,行為時受到「酒精引發的精神病」影響,導致辨識能力減損,加上古過去就有幻聽、妄想等到精神科就醫紀錄,被診斷出有思覺失調,依刑法19條減刑。
另根據相關證據,認定古沒有殺害陳的殺人故意,也無故意自陷並利用精神障礙狀態殺害對方之舉,並非「故意之原因自由行為」,而是「過失之原因自由行為」;另古男符合自首,再予以減刑。
法院審酌,古和陳是酒友關係,案發前投宿對方家,2人還常一起喝酒,卻未控制情緒劈刺砍殺陳,手段凶狠,但考量其認知、判斷能力減損,自首且坦承犯行,態度非惡劣,依殺人罪判古有期徒刑12年,並於刑之執行完畢另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5年。
起訴指出,古男(43歲)借宿被陳拒絕,去年9月18日跑到陳中壢長樂街屋外按門鈴,陳一開門就遭古肘擊後腦杓,古還衝進廚房左、右手各握持1把菜刀、殺魚刀,朝陳的頭、脖子砍劈還猛刺胸部,陳浴血阻擋不斷喊「救命」,但古殺紅眼亂刀活活砍死對方,就連陳倒地還不斷劈砍洩憤。
陳男被砍到脖子幾乎斷裂,案發後古還冷靜清洗雙手,脫掉衣服包住行凶刀離去,後自知難逃徒步走到附近派出所投案,警方到場循樓梯血跡到3樓,破門驚見陳倒臥客廳沙發,氣管、脖頸幾乎被砍斷,牆壁、地板也都是噴濺血跡。
檢方訊時,古坦承借宿遭拒心生不滿才拿刀砍殺,鄰居也說,聽見金屬敲擊聲持續近20分鐘,有人大喊了3次「救命」,出門看到古打赤膊離開,雙手、褲子上沾染血跡。
檢方勘驗凶刀發現菜刀刀刃變形、缺損一角,陳的頭皮還卡著1塊金屬碎片;法醫解剖指出,陳生前生後共受有120處銳器傷,其中57處甚至集中在頭部,砍到顱骨都有切割痕,可見力道猛烈,左肺也遭2刀刺穿,另胸、背及四肢遍佈大小刀痕,偵結依殺人罪嫌起訴。
留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