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台中男「12度」酒駕 鐵椅猛砸員警、失控扯髮...下場判1年10月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1天前 • 發布於 1天前

台中何姓工人第12度酒駕,呼氣酒測值高達每公升1.21毫克,他不滿被逮竟在分局內拿鐵椅猛砸警員又扯髮攻擊,他坦承無法避免工地喝酒文化,但否認自己有酒癮,法院以他有多項類似前科,也非首次襲警,但考量無禁戒必要,依公共危險、傷害罪判他1年10月,可上訴。

檢警調查,何男今年9月8日晚上6點多在中區路邊攤喝啤酒,7點就騎微型電動二輪車上路,8點多因行車不穩被派平分局警員攔查測得呼氣值高達每公升1.21毫克,依公共危險現行犯將他帶回分局偵查隊詢問。

未料何男不配合,趁著洪姓警員與同事在替他製作指紋卡時,竟拿起詢問室內的鐵製折疊椅砸向洪,又在洪與其他警員合力壓制過程中,猛抓洪的頭髮,釀洪員頭部、肢體都受傷,再被依妨害公務罪嫌逮捕。

台中地院審理時,何男均坦承不諱,有酒測、太平分局內監視器畫面及洪員驗傷報告等可佐;法院也認為,何當時騎微型電動二輪車是電力為主,最大行駛速率每小時25公里以下,自屬動力交通工具一種,構成公共危險。

法院也查,何男過去有多項公共危險、妨害公務前科,各被判1年以上並入獄執行,且2018年被南投地院判1年2月案件,也是酒後攻擊到場警員,與這次行樣態幾乎相同,加上最近1次執行完畢才6個多月卻再犯,構成累犯予以加重其刑,依酒駕、傷害判他1年4月、6月。

另檢方主張,何這次第12度酒駕,有酗酒成癮再犯之虞,請法院審酌有無特別預防禁戒處分必要。法院查,何自稱無酒癮,但工地文化沒辦法,驗收完都要請工頭、監工吃飯喝酒,除非他離開這行業,否則無法避免工地喝酒文化,可見何非難以克制,認無宣告禁戒必要。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即時新聞不漏接,點我加入聯合新聞網好友

台中司法大厦。記者曾健祐/攝影
台中司法大厦。記者曾健祐/攝影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留言 5

  • 這樣一年多?台灣倒一倒
    22小時前
  • DIO
    無言...
    9小時前
  • Steve
    法官真的變相助長社會亂源。
    11小時前
  • 程相坤
    如果我是法官,我會當場斃了牠
    13小時前
  • 紫云
    判輕刑沒在怕罰錢不繳等牠撞死人再判久ㄧ點反正台灣沒死刑啊⋯⋯
    16小時前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