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理財

出售土地想用「一生一次」土增稅自住優惠稅率 需符合基本要件

好房網

更新於 01月18日09:21 • 發布於 2天前 • 記者王惠琳/綜合報導

好房網News記者王惠琳/綜合報導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出售土地「一生一次」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必須符合5項條件。

1.土地及地上房屋是土地所有權人本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並且在該地上房屋辦竣戶籍登記。

2.出售都市土地面積以三公畝或非都市土地以七公畝為限。

3.在出售前1年內沒有作營業或出租之住宅用地。

4.出售土地地上建物之評定現值須達所占基地公告土地現值10%。但自用住宅建築工程完成滿1年以上者不在此限。

5.出售土地申請依土地稅法第34條第1項規定稅率繳納土地增值稅,以1次為限。

出售土地想用「一生一次」土增稅自住優惠稅率,需符合基本要件。示意圖/桃園市都發局提供
出售土地想用「一生一次」土增稅自住優惠稅率,需符合基本要件。示意圖/桃園市都發局提供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出售前1年內未曾供營業或出租使用之推算基準日,於訂約之日起算30日內申報移轉者,以訂約日為準;逾30日才申報,以申報日為準。舉例,於113年11月5日立契出售土地,在30日內於113年11月8日申報並申請按一生一次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那麼出售前1年內有無供營業或出租之期間為112年11月6日至113年11月5日止;倘逾30日始在113年12月7日申報,出售前1年之期間為112年12月8日至113年12月7日止。

更多好房網News→

桃園瑞仁路道路拓寬完工 紓緩大溪八德交通壅塞

想買房?租屋? 房市議題、專家觀點,全都在好房網Line!現在加好友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