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大學外籍女大生109年10月28日晚間從校園返回宿舍途中,遭28歲兇嫌梁育誌用繩索勒住頸部並強拉上車,女大生死亡後遺體遭棄置高雄市阿蓮區一處山區。橋頭地院判審理發現梁育誌不但勒頸性侵,法醫解剖更發現女大生心臟充滿氣體,研判是遭不尋常手段性侵致死,也構成判死主因之一。
檢警偵審期間發現,梁育誌不但曾在民國101年到102年間犯下多起竊盜女性內褲案,且犯後仍不知悔改,在審理時還堅稱僅以手指性侵,但法醫解剖發現女大生心臟右心房、右心室充滿大量氣體,空氣量達150c.c.,相當不正常。
法官審理時傳喚解剖法醫證稱,由於梁育誌犯案時女大生正值生理期,研判是凶手以大於9公分柱狀體性侵,過程中帶入大量空氣,有如打氣,才導致空氣藉由子宮內膜脫落而裸露的靜脈血管破口進入血液循環,進而在心臟內累積大量氣體。
判決書指出,即便女大生並未遭勒頸,也會因心臟累積氣體喪命,進而證實梁育誌具殺人犯意,也構成判死主因之一。且本案預謀且有計畫犯罪,並非臨時起意,梁育誌在前次強制性交未遂後,上網學習「上吊結」並準備預先結好的麻繩圈、望遠鏡等,返回原犯罪路段長期潛伏物色落單女大生伺機犯案,
判決書續指,梁育誌犯罪手段殘忍,先從以麻繩圈套上被害人脖子,往後拖行,不顧被害人掙扎、反抗、齧咬其手指、求饒仍下手性侵,導致被害人昏迷窒息而死,且他犯後還強盜被害人財物加油、購買食物,甚至被警方查獲時,聲稱不知被害人下落,或故意帶警方到錯誤遞減找尋。
承審法官據此認為,梁育誌在偵審期間對案情重大細節一再避重就輕,也不輕易向他人表達內心真實想法,且他不僅長期謀劃犯案,在案發時明知女大生適逢生理期,仍以凶殘手段勒頸,更以不尋常手段性侵,足以證明他當時具殺人直接故意明確,且再犯率高達50%以上,因此判決死刑。
橋頭地檢署偵結後以強制性交未遂、強盜殺人、強制性交殺人、遺棄屍體等罪起訴梁育誌,橋頭地院今天上午依強制性交未遂、強制性交殺人、遺棄屍體等3罪判處梁育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雙方家屬則未出庭聆判。
留言 10
隨遇而安
的確是很殘忍
但請問台北華山分屍案
那個女受害者死法就不殘忍
還有很多在台灣發生的案件
也都不殘忍嗎?
這樣說雖然不應該
但請問就因為這個死者是外國人嗎?
台灣人不是人嗎?
2022年03月18日14:05
陳建榮James🐻✨
先去勢,再槍斃,以免下地獄又亂姦
2022年03月18日13:15
芬
是該死!
2022年03月18日13:57
這樣的人渣,如果還說有教化的可能,我都不知道法官在幹嘛了
2022年03月18日14:54
湘縈
好久沒看到爽快的新聞應該是不得上訴
2022年03月18日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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