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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鄭文燦交保後微笑現身 法院證實「收500萬有歸還」未收押原因曝

鏡新聞

更新於 07月06日07:42 • 發布於 07月06日07:42 • 鏡新聞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以500萬元交保,微笑步出法院。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以500萬元交保,微笑步出法院。

海基會董事長、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及土地弊案遭到檢方約談聲押,法院在今天(6日)上午11點召開羈押庭,裁定5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對於法院的交保裁定,桃園地檢署立即表示將提出抗告,鄭文燦則是微笑步出法院,桃園地檢署也透露未收押的2個理由。

針對鄭文燦一案,桃園地檢署表示,經檢察官向本院聲請羈押,訊問後裁定以5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禁止與同案被告、犯罪嫌疑人、證人等相關人聯繫或接觸,桃園地檢署也說明裁定交保的2個理由。

桃園地院指出,就聲請意旨被告涉犯洗錢防制法罪嫌部分,依被告之供述及聲請書所附相關供述及卷證資料,難認本件被告所收受之500萬元款項,在2017年9月收受後至2018年8月交還廖姓人士之期間,該筆款項有何變更形式之情事,難認此部分有何掩飾、隱匿犯罪所得之情節,此部分認無犯罪嫌疑,羈押之聲請應予駁回。

桃園地院表示,鄭文燦涉犯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洩密罪嫌部分,鄭文燦雖否認犯行,但有相關供述及非供述證據資料,此部分犯罪嫌疑重大,而與鄭熟識的廖姓人士、重劃會的廖姓人士等4人已裁定羈押禁見,而楊姓地主高齡近90歲,經裁定具保並限制住居及禁止與相關人員聯繫等情,且本案案發時間距今長達7年之久,相關監聽譯文及蒐證照片已詳如卷內所示,認無羈押之必要,並考量楊姓地主具保金額,准以500萬元具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禁止與同案被告、犯罪嫌疑人、證人等相關人聯繫或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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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1

  • Jacky Weng(翁同學)
    看看台灣法官一味保護著犯罪者~司法沉淪
    07月07日05:22
  • 合眾工程庫板回收
    抓了又怎樣?大不了關個幾年低調點 政治操作上下打點放出來 你們這些賤民能怎樣?讓你們罵 錢我照爽花
    07月07日04:57
  • 寶哥
    小偷把偷來的東西,過幾天歸還就沒事了嗎?又是恐龍
    07月07日04:08
  • 阿凱
    風聲大,雨點小。手套包著繼續汚。
    07月07日02:13
  • 緯倫
    淦 那抓個屁 這不是台灣人想看到的 這種的就應該關豬寮 待七月半普渡 就地槍決
    07月06日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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