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大法庭裁定被告是否構成累犯而加重其刑,應由檢察官舉證,再由法院調查與辯論,引發「院檢大戰」。劍青檢改今再度發聲明指責最高法院新聞稿逾越大法庭裁定,要求司法院盡速啟動行政調查或移付懲戒;司法院指出,檢察官團體以粗鄙聳動用語指責大法庭裁定,深表遺憾、惋惜,盼回歸理性討論。
司法院指出,我國刑事訴訟從半世紀前的職權主義,逐漸轉為當事人主義,目的是讓法院居於更為公正、不偏不倚的地位,得以公平裁斷紛爭、保障人民權益;與此同時,證明被告犯罪的責任則應交由檢察官全權負責。
司法院表示,大法庭制度主要是在統一法律見解、解決裁判歧異,讓法院判決更具有可預測性與可遵循性,此是司法改革的重要成果,大法庭制度2019年7月4日施行以來,確實發揮成效。
再者,大法庭裁定代表終審法院各審判庭的多數意見,影響深遠,更是研究實務見解發展的重要資料,各界對於大法庭裁定有任何意見或建議,都是促進法學進步的動力,司法院身為最高司法機關,表示尊重與歡迎。
司法院指出,但有部分檢察官團體針對大法庭裁定,以「自私」、「無知」、「生雞蛋無、放雞屎有(台語)」、「傲慢」、「令人作噁」等粗鄙聳動用語指責,無助於理性討論,深表遺憾與惋惜,希望各界能夠回歸理性討論,一起謀求法制進步,攜手達成實現公平正義、維護人民權益的法律人使命。
司法院認為,依「司法院及所屬機關新聞發布作業要點規定」,各機關的新聞稿經首長或得授權人審閱後,得對外發布,故內容是否正確妥適,宜由所屬機關確認。
劍青檢改今三度發聲明,指責最高法院昨日回應的新聞稿內容,逾越大法庭裁定,認為法院行政逾越界線、干預審判,「撰稿者指點江山,狂妄至極」,呼籲各級法院完全不用理會新聞稿撰稿人的創見,要求司法院盡速啟動行政調查懲處、個案評鑑或懲戒程序,避免禍害台灣司法。
劍青檢改認為,最高法院新聞稿帶頭作亂,自行胡亂添加內容,新聞稿撰寫者若是大法庭審判庭的審判長或庭員,已涉嫌違反「法官不語」及法官倫理規範,可能構成法官個案評鑑事由,請司法院或最高法院啟動個案評鑑調查。
聲明指出,國民法官新制推動之際,高院以下各級法院莫不兢兢業業,最高法院既無貢獻,反而透過大法庭添加下級審工作負擔,面對大法庭宛如衝業績、大暴走的奇葩行徑,真心希望最高法院自我節制,「不要再添亂了」,請司法院明快處理,維護司法審判權的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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