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阿國與大陸女子小萱(均化名)結婚後,小萱的母親卻要求給200萬元,才能將小萱帶回台灣,阿國悍然拒絕便獨自返台,後來小萱曾2次致電索要金錢未果,便未曾再有聯繫,阿國雖有去找小萱辦理離婚,但卻早已人去樓空。不滿毫無音訊迄今已23年,阿國憤而訴請判准離婚。
法院審理,小萱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沒有提出書狀聲明或陳述。法官認,堪信阿國的主張為真實。法官考量,婚姻乃2人感情之結合,以組織家庭、共同生活為目的,婚姻共同生活之基礎,原應出於夫妻雙方之情感及信賴,並使夫妻在精神上、物質上互相扶持。
法官審酌,小萱在婚後迄今未曾入境台灣,期間幾乎與阿國全無聯絡,足認雙方婚姻已生重大破綻,況且阿國訴請離婚,態度堅決,雙方破綻已深,難以期待回復,並且應歸責於小萱。日前依法宣判,阿國訴請裁判離婚,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留言 13
Mark
這是詐欺的婚騙手段在大陸很常見的!我朋
友更惨在大陸娶妻聘禮女方也收了快一百萬
?結果卻早很多理由說不想結婚了但錢也不
退給人家很惡劣的!所以中國真是典型的詐
騙大國這是事實!
11小時前
許正千
缺乏愛情的兩岸婚姻,為什麼會拖那麼久才辦離婚?
12小時前
Chao-chi
太沒效率了
9小時前
Addio
23年才離婚?
7小時前
凱利
賤女人
8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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