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某大學一名王教授於2021年間,在廠商到校指導儀器操作時,趁機對坐在治療床上等待觀看學習的女學生性騷擾,以手捏女學生的左大腿內側,廠商見狀稱「這樣會有性平問題」,王男竟回「這邊是防護室沒有關係」,王男遭送辦後否認犯行,甚至辯稱事發當時人不在現場,不過法官審理時,採信多名證人證詞,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處王男5月徒刑,台中高分院二審日前駁回王男上訴,維持原判決定讞。
判決書指出,王男遭女學生指控2021年3月某日,在校內防護室內,以手捏女學生左邊大腿中段內側,女學生表示當時穿短褲,當時有廠商及2名讀研究所學姐在場,她不確定學姐有無看見,但廠商有看見,還向王男說「這樣會有性平問題」,王男則回稱「這邊是防護室沒有關係」。
女學生表示當時嚇到,且因廠商立刻講解,所以沒時間反應,回家後越想越不對勁,之後有將此事寫在日記,以及告訴楊姓助理教授等3人,後來女學生向警方報案,王男被依法起訴。彰化地院審理時,王男否認有以手捏女學生大腿內側行為,辯稱事發當時人在體育教室上課,沒有過去防護室,不可能碰觸女學生身體。
不過楊姓助理教授等人證稱,在與女學生聊天中,得知女學生遭王男摸大腿內側的事情,女學生還因此落淚,此外,該校跆拳道校隊蘇姓教練也表示,曾看過王男碰觸女學生的蝴蝶袖跟小腿,也看過王男嘗試要摸女學生,女方有閃躲的動作,但具體時間無法確定。
一審法官採信多名證人證詞,認為王男為人師表,對於身體界線分際應更當審慎明確,才能給予後進更為正確的觀念及教學,其行為缺乏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且犯後矢口否認,又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因此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處王男5月徒刑,王男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認定王男說詞難認有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定讞,可易科罰金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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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5
Xian
廠商人員,好樣的
01月03日15:13
w.y.
應該解聘吧?
01月03日12:56
昊豐
請公布長相和姓名,讓大眾可以防範此人
01月03日16:24
Lisa Huang
請公開垃圾教授的姓名照片
01月04日05:00
菱均
遇到性騷擾,會提出申訴的人,都是受不了周遭異樣眼光看待,加害人無事脫身,自己卻被無端針對,社會該改變了,藏污納垢的社會,孩子的生存只會越來越艱困啊
01月04日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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