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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春水堂漏電工人誤觸身亡「案發現場立刻被破壞」 不起訴原因曝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06月22日09:30 • 發布於 06月22日06:33

知名連鎖餐廳「春水堂」位於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上的分店,去年初發生工安事故,到店內增設偵煙器的工人張男誤觸漏電電器,送醫不治,針對春水堂及分店負責人涉嫌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士檢偵結不起訴。

不起訴指出,23歲張男受雇於陳姓男子,在其下工程公司工作,2023年1月11日下午2時許被陳男派往春水堂位於內湖區瑞光路上的分店,施作偵煙器增設工程,在將偵煙器電線拉出並固定在排煙風管上時,誤觸現場漏電的電器,遭受低電壓電擊,隨即倒地不起。

現場人員將張男送往三軍總醫院內湖分院搶救,張男仍於當天下午6時33分因心肌纖維斷裂、肺水腫、心因性休克等死亡,張男雇主陳男因此遭控涉嫌過失致死(檢方另案偵辦中)。

由於案發後,春水堂公司劉姓代表人及分店施姓負責人隨即指示水電師傅檢查抽油煙機馬達,將電線重新包覆而破壞現場,劉、施2人也被控涉嫌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

經查,劉、施2人否認犯行,劉稱不知情,施則表示案發時是擔心店內其他員工有安全疑慮,所以請水電工檢查,沒有要破壞現場的意思,是水電工自行將馬達接線盒重新包覆。

檢方認定,春水堂與工程公司是承攬關係,相關工程仰賴消防安全高度專業,對於工程施作細節,劉、施2人無相關背景,應無從指揮、監督張男施作,難認2人有違職業安全衛生法。

且李姓水電師傅證稱,案發後春水堂分店施姓負責人來電請求協助檢查電線,是為了避免其他員工或顧客再觸電,現場如何檢測漏電並非施的專業,難認其主觀上是想破壞案發現場。因認罪嫌不足,檢方偵結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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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檢偵辦春水堂去年漏電死亡工安事故,針對春水堂及分店負責人涉嫌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偵結不起訴。記者李隆揆/攝影
士檢偵辦春水堂去年漏電死亡工安事故,針對春水堂及分店負責人涉嫌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偵結不起訴。記者李隆揆/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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