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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柯文哲以細部計畫給容積獎勵20% 黃珊珊:國土署說是全國標準

太報

更新於 09月14日03:36 • 發布於 09月14日03:35 • 陳祖傑
前台北市副市長、立委黃珊珊(右)。資料照。陳品佑攝
前台北市副市長、立委黃珊珊(右)。資料照。陳品佑攝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嫌在台北市長任內放寬京華城容積率至840%,遭台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前台北市副市長、立委黃珊珊今(9/14)早在臉書發文,表示柯市府以細部計畫規範容積率(包括容積獎勵),審議容積獎勵上限20%,連內政部國土管理署都說這是全國一致標準,「公務員應該都很清楚相關法規授權,誰敢知法犯法?」

國土署署長吳欣修日前表示,自1991年管制容積率以來,因各地有不同發展特色,所以容積率屬於地方政府在細部計畫訂定,但一般容積率獎勵不能超過20%,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會都有基本共識,中央也會尊重地方訂定的基準容積。

對此,黃珊珊表示,監察院糾正時,只看到商三容積率560%(法定容積),卻刻意忽略「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正是地方政府可經由細部計畫可自訂容積率、容積獎勵。

黃珊珊所指的「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條文如下:「都市計畫地區內,市政府認為土地有合理使用之必要時,得擬定細部計畫規定地區內土地及建築物之使用,基地面積或基地內應保留空地之比率、容積率、基地內前後側院之深度及寬度、停車場及建築物之高度,及有關交通、景觀、防火等事項,並依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程序辦理。」

黃珊珊質疑,台北市既然是以「細部計畫」規範容積率(包括容積獎勵),都市計畫委員會與都市發展局依法在細部計畫審議案中審議容積獎勵上限20%,內政部國土署都表示這是全國一致標準,「公務員應該都很清楚相關法規授權,誰敢知法犯法?」

最後,黃珊珊強調,都市計畫委員會全程直播公開透明,公務員絕不可能明知違法知法犯法,「都發局公務員與都委會委員幾十個人難道都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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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65

  • 施志宏
    為何獨給京華城?
    09月14日06:24
  • Erwin Hu
    違法就違法 硬拗沒用
    09月14日06:29
  • 容積率是case by case ! 京華城840%就是違法!
    09月14日04:43
  • 是沒錯 但是不是無條件就給20%
    09月14日06:14
  • Vian
    33來遲囉~ 但 現在參戰還行的
    09月14日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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