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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龍潭劣子持西瓜刀砍老爸左腳 法院押3個月...父求情交保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8小時前 • 發布於 9小時前

桃園龍潭葉姓男子今年清明節凌晨講電話時,講著講著突然持西瓜刀砍向在客廳看電視的老爸,造成葉父左膝深可見骨,送醫救治後,未來仍須靠助行器才能行走。案發後葉男遭羈押,桃園地檢署偵結,依家庭暴力罪之對直系血親尊親屬重傷害罪嫌起訴。

根據鄰人描述,34歲葉男疑似精神狀況有異,不時會出現幻聽幻覺,早年也曾發生家暴事件,案發當下,檢警為避免葉男再對同住的親友發生傷害事件,於是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檢方起訴後,院方續押3個月,直到今年8月間羈押期滿,葉父當庭向法官求情,才讓葉男得以交保,並限制住居,不能與親友同住。

起訴指出,有前科的葉姓男子與父親及其他親友同住於桃園龍潭區,今年4月3日凌晨0點17分,在住家客廳持西瓜刀砍向葉父的左腳膝蓋,造成葉父受有開放性左側髕骨及脛骨平台骨折、左膝半月板損傷,需助行器輔助行走、嚴重減損左腳行走機能的重傷害,家人見狀報警求救,警方到場將葉男逮捕。

檢警訊問時,葉男對於犯案過程說不清楚也不知所云,葉父也供稱,案發當時兒子正在講電話,不知何故突然拿出西瓜刀砍傷他的左膝,切割傷勢深可見骨;根據醫院診斷證明書顯示,被害葉父因左膝遭砍傷,於術後須以助行器輔助行走,證明葉父左腳行走機能受有嚴重減損。

檢察官認為,葉男所為係犯家庭暴力防治法的家庭暴力罪之對直系血親尊親屬重傷害罪嫌,被告5年內曾受有期徒刑執行完畢,再犯案屬累犯,足認葉男的法律遵循意識及對刑罰感應力均薄弱,依法加重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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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龍潭34歲葉姓男子無故持西瓜刀砍傷老爸左膝,造成行走需靠助行器,左腳機能嚴重受損,桃檢偵結,依家庭暴力罪之對直系血親尊親屬重傷害罪嫌起訴。記者陳恩惠/攝影
桃園龍潭34歲葉姓男子無故持西瓜刀砍傷老爸左膝,造成行走需靠助行器,左腳機能嚴重受損,桃檢偵結,依家庭暴力罪之對直系血親尊親屬重傷害罪嫌起訴。記者陳恩惠/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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