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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盜賣公糧農會涉事者均判刑 碾米廠業者卻「翻口供」不認 法院這樣判

壹蘋新聞網

發布於 1天前
六甲農會之前傳出盜賣公糧案,相關人均被判刑,碾米廠業者卻突然「翻口供」不認,遭檢方起訴。資料照片
六甲農會之前傳出盜賣公糧案,相關人均被判刑,碾米廠業者卻突然「翻口供」不認,遭檢方起訴。資料照片

【記者莊曜聰/台中報導】台南市六甲區農會遭農糧署稽查,發現菁埔公糧倉庫短虧1222公噸,經檢廉單位追查,發現是農會前總幹事許書豪及臨時雇員吳正鴻盜賣給4家碾米廠,侵占金額達1249萬多元,許、吳均遭判刑確定,而碾米廠李姓業者雖緩起訴處分,卻未依檢方條件在指定期限內向公庫支付款項,因而遭到起訴,他還「翻口供」否認犯行,法院一審依贓物罪判處李男2年2月徒刑,還要追繳公糧322公噸。

六甲農會前總幹事許書豪、臨時雇員吳政鴻因盜賣公糧給碾米廠業者牟利,反院一審依侵占公有財物罪判處10年10月、4年徒刑,2人主張不具「委託公務員」身分,不適用貪汙治罪條例中「侵占公有財物罪」,上訴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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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男同時與六甲農會和解賠償農會200萬元,已給付完畢,農會也賠償農糧署3135萬元,二審吳、許改判3年、2年,許男一度聲請再審、停止刑罰執行,均遭台南高分院駁回。

至於捲入這起盜賣公糧風波的李姓碾米廠業者,檢廉調查時,他在偵查過程中坦承犯行,檢方附加條件給予緩起訴處分,但李男卻沒在指定期限內繳交一定金額給公庫,檢察官撤銷緩起訴處分後提起公訴,李男在法院審理時卻改口,否認犯行。

台南地院審理時認為,李男是碾米工廠實際負責人,他明確知道雇員吳政鴻賣給他的是菁埔倉庫內公糧,卻從2016年起至2022年被查獲為止,5年多時間內購買公糧367公噸,扣除繳還部分還有322公噸未發還被害人,且改口否認犯行、推諉卸責,浪費司法資源,依故買贓物罪判處2年2月徒刑,可上訴。

六甲農會前許姓總幹事、吳姓雇員均因盜賣公糧一事遭判刑。資料照
六甲農會前許姓總幹事、吳姓雇員均因盜賣公糧一事遭判刑。資料照
台南地院依故買贓物罪判處李男2年2月徒刑。資料照
台南地院依故買贓物罪判處李男2年2月徒刑。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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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

  • 🐧Potatoᵕ̈
    這種業者要罰到倒
    10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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