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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銀行員領好友全家千萬元賺高息 轉投資遭詐慘賠收場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06月17日05:49 • 發布於 06月17日05:44

某官股銀行屏東分行賴姓員工被控盜領客戶存款,合計取走吳姓客戶全家存款共1200萬餘元,吳女一家不滿,對賴女及華南銀行提告,索討遭賴女取走的存款,屏東地院審理後,認定此案為雙方投資約定,銀行不用負責,僅判賴女要賠償吳女全家513萬餘元,吳女不服上訴,二審也認銀行免賠。可上訴。

判決指出,賴女與吳女等人相識許久,自2010年起,賴女陸續向吳女胞妹及家人供稱,若將存款交給她,每月可以領取銀行行員優惠存款的13%年息,吳女聽信後,陸續匯款至賴女指定帳號。

每月賴女都會結算2萬8千元利息交給吳女,吳女的妹妹也被拉入,投入200萬元本金後,連續10個月都領到利息。

事後因利息未能達到約定的金額,賴女周轉出問題,將存款交給杜姓男友人投資,沒想到杜男拿到錢後神隱,賴女被騙後,根本不敢讓吳女等客戶知道,只好拿自己薪水「補貼」,最後因退休付不出錢,全案才曝光。

吳女指控她和先生、兒子、妹妹的存款,遭賴女盜領1209萬元,不僅賴女要負責,銀行身為雇傭人,也應負連帶給付責任。

屏東地院審理時,賴女稱吳女一家的保險費、奶粉尿布錢、電信費用都是她幫忙支付,吳女向她借錢也沒還,若要討錢,也要扣掉她已賠付的薪水才公平;銀行則稱吳女都知道帳戶金留去向,此案是雙方投資協商,糾紛與銀行無關。

法官認為,吳女與賴女達成13%高利投資共識,且近年至提款機取錢時,都知道餘額見底,可見賴女提領吳女戶頭內的資金屬於兩人之間的共識,並非盜領。

不過,賴女資金遭杜男騙走卻持續提領吳女戶頭內的資金,仍侵害到吳女權益,扣除賴女平時有匯回給吳女的695萬元及可證明的投資獲利,計算後判賴女須賠償吳女一家512萬元,銀行無責免賠。

吳女一家認為銀行也要負責,不服提起上訴。高雄高分院認為,銀行「員工優惠存款」只提供給員工,非對外販售理財商品,吳女讓賴女從帳戶提款近10年,是出於兩人之間的信任,與銀行無關,駁回吳女一家上訴,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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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高分院外觀。記者張議晨/攝影
高雄高分院外觀。記者張議晨/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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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4

  • 🍬蘭🍎🍋🍉🍍
    相不相信這只是冰山一角 這行員盜領只是賊星該敗剛好被查到
    06月18日02:48
  • CHEN
    行員存款也有限額,48萬以內13趴,超過的,以活存計息! 一個月2.88萬,殺鷄取卵、羊毛出在羊身上,從本金撥付差額當利息,你也信?只怪你太貪心、識人不清!
    06月19日03:09
  • 阿德
    事實證明!白7,智障,低能, 不分職業,年齡👏👏
    06月18日08:26
  • 強強
    跟銀行員無關吧! 自己的印章存摺要放人家那,要拿只是一念之間。 錢的事只能相信自己。
    06月18日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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