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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總統的博士論文與學位,在倫敦政經學院祝賀他的校友蔡英文於2016年當選總統,就可以確認蔡英文是畢業自這所大學。隨後該校有關部門又再度確認蔡總統的博士學位是真的。按規定,他也必須完成論文寫作完成及口試,才能得到這個學位。確認他這個LSE校友的確是有該校的博士學位。
現在林環牆教授就此議題寫成「獨立調查報告:蔡英文博士論文與証書的真偽」,結論與上段不同。他的結論是:「本調查報告來自多方面的証據交叉顯示,蔡總統並沒有在35年前的1984年取得屬倫敦大學體系的倫敦政經學院的法學博士學位。蔡總統當年的學生身份至多是「已完成論文,但未通過論文辯護口試」的博士侯選人而已。這是本調查報告的總結論。」這對一般人都是相當嚴重的指控,更何況是學者總統。若林環牆他們直接到倫敦政經學院的行政單位,例如註冊組、公關部門,不就取得第一手官方認可的資料與證據嗎?為何他們不做呢?以林環牆的指控核心:「蔡總統當年的學生身份至多是「已完成論文,但未通過論文辯護口試」的博士侯選人而已」。
既然賀德芬、林環牆的質疑所掀起的風波,依舊在國內媒體與政壇延燒。因此我們就這一段時間看到的資訊、我們在學術界的經驗與訓練、林環牆的獨立報告等,互相勘查、比對與分析。得到下述的分析結果:
蔡英文的論文名字在大英圖書檢察系統(eTHos)出現,或如質疑者說重新出現,證明這本書至少被正式認可曾經在倫敦大學的圖書館系統中。以學術界的做事流程與嚴謹,公家系統的層層規範,這種公家圖書系統會列入或重新列入,絕對是有所依據,斷非空穴來風。
查1984年LSE獲得博士學位的名單資料,蔡英文名字列其間,證明LSE官方背書、認定蔡英文當年是獲得博士學位。
曹長青、林環牆以格達費兒子得LSE博士是國際醜聞來影射蔡英文學位也非正式取得。經自由時報報導,證實曹長青、林環牆的格達費兒子的案例是假的。 LSE所授學位是可以被肯定的。
以下謹以Q&A方式,解析林環牆的「獨立調查報告:蔡英文博士論文與証書的真偽」所提的各項質疑。
Q1:「本調查報告來自多方面的証據交叉顯示,蔡總統並沒有在35年前的1984年取得屬倫敦大學體系的倫敦政經學院的法學博士學位。蔡總統當年的學生身份至多是「已完成論文,但未通過論文辯護口試」的博士侯選人而已。這是本調查報告的總結論。」
Ans: 根據法律原則,提告者必須提出證據。有關蔡英文的學位與博士論文,林環牆提出怎樣的直接證據? 查問一個人是否在某校畢業,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去該校的註冊單位去查問這人是否從這校畢業?有否取得什麼樣的學位?退而求其次,就是問公關單位這個問題。但作者從博士論文有否在圖書館中找到,去證明此人有沒有博士學位,就很偏離一般人的做事方式。而對方拿出博士學位證明書(根據台灣的規定,畢業證書不能補發,僅能發畢業證明書。本文對蔡英文總統在2015年手中拿到的畢業證書,皆稱畢業證明書),不去向該校註冊單位或公關單位負責人詢問,此文件是否該校發出?是否為正式文件?卻去問他的證書製作單位的製作流程如何?對一位熟悉學校作業流程、理解大學運作模式的人來說,絕對難以想像的荒謬。
否訂學校正式發出的文件。校友身份是指畢業學生。學校會認定某人是校友,不會是道聽途說,而是根據內部行政資料處理。否定LSE對蔡英文的祝賀,等於否定LSE行政資料的正確性及指責行政流程有嚴重瑕疵。林環牆提到: 「世界一流的倫敦大學體系內當然保有相關的正式原始紀錄,否則如何受理學位証書補發等事。」(前言),替上述做旁注。那麼蔡英文是不是博士?只需要問倫敦大學就可以。且既然「受理學位証書補發」,就是已確認蔡英文的確如補發證書那樣,是博士學位。根據倫敦大學的講法,蔡英文那樣的學位需要完成論文與口試,就等於認定蔡英文是博士論文經過口試。他的學位沒有問題。
Q2:林環牆所指控的對象問題。
Ans:林環牆的調查屬於個人行為((本人的調查是獨立進行,)(前言)),被調查對象沒有義務提供相關資料。其次,這份調查的公正與嚴謹性,建基在作者處理態度。就林環牆揭露出來他的調查訪問對象及資料處理方式,難以取得社會多方認可。舉例來說,他人在倫敦,卻不直接去註冊相關單位,取得具校方正式認可的資料。
當LSE確認蔡英文的學位的確是他們發出去之後,任何質疑蔡英文博士論文、學位不是真實的指控,固然是指向蔡英文,但更直接指控LSE作弊、不公正或徇私。這等於是挑戰LSE行政單位的公正性與能力,甚至挑戰LSE的學術地位。這方面跟蔡英文無關,而是LSE必須處理的事情。
Q3:博士論文存在圖書館與否的問題。
ANS:與此報告有關的。曹長青指出去LSE圖書館詢問蔡英文論文,所得到的答案是:Missing(民報,「【專文】蔡英文的博士學位是否造假?Missing的意思是:這本書本來有,現在找不到。所以精準地說:蔡英文的博士論文有存在在該圖書館,只是現在沒有找到。有繳交論文,意謂蔡總統已經完成博士生繳交論文的規定工作,此後論文是否存在在這個圖書館,並不是蔡英文需要負責。
根據「賴幸媛表示,英國的博士生只負責把論文交給學校,「放不放在圖書館是校方的事,與學生無關」,有些學校會將博士論文放在圖書館,有些學校不會放在圖書館,每個大學做法不一樣。」更重要一點,這個政治立場與蔡英文有相當差別,甚至是對立的蔡英文前室友,直接證實蔡英文有拿到博士學位。(「蔡英文博士學位被質疑 ,「前室友」賴幸媛背書:是真的!」)
倫敦大學前教師馬森認為蔡英文的論文、學位有問題。馬森的講法很有爭議。馬森發言所依據的資料都不是倫敦大學、倫敦政經學院的第一手資料。他是別人、而且是反對蔡英文的人拿給他的資料,這樣的研判本身就很有爭議。再者他不是行政人員,僅是裡面的老師,對授予學位的各種流程,他並不一定清楚。而且倫敦大學是10大型院校(稱為「學院」)組成,「大學旗下的學院都擁有高度的自治權」。
他不一定懂倫敦政經學院的狀況。根據我們在研判資料提供的正確性經驗,賴幸媛和蔡英文就讀過同一個學院,且都在那裡就讀、前後期同學。而且他們的政治立場不一樣。賴幸媛出來講這些話,可信度比馬森高很多。(「賴幸媛力證蔡英文拿到博士 倫敦大學教授質疑「論文哪有與人合撰的道理」」更何況馬森說「論文哪有與人合撰的道理」,若真有這個狀況,合撰者的名字會寫在論文封面,而看過論文的林環牆,一定會指出這個問題,但他沒有。證明馬森的指控有問題。或者人們對該「入學申請表」的解讀與認知,根本有問題。畢竟都不是倫敦政經學院的行政人員。
蔡英文後來補送一本博士論文回LSE問題。像LSE這種等級大學、有悠久歷史傳統,圖書館會有一套處理類似事件的標準作業流程。林環牆若要質問,應該去問圖書館是否依照這個流程處理該論文。更且,既然該學校已經接受,就等於LSE承認這是蔡英文的博士論文。此後該論文的法律地位(也就是他是否是蔡英文的博士論文)及相關權利義務關係,概由LSE認可與面對。挑戰這份論文是否為蔡英文的博士論文,就是對LSE行政單位或學術單位的挑戰。因此有關蔡英文博士論文一事,林環牆直接找LSE就可以。
這個學位論在國內就找得到,以國民黨掌控台灣政權那麼久,蔡英文回國所專任任教的學校政治大學與東吳大學,都算是藍色或不是綠色的大學,國民黨要從該學校人事單位、系上,找到初擔任專任教職需繳交的博士論文及相關文件等,可說是易如反掌。所以國民黨在國內要找到蔡英文的論文,一點都不難。需要跑到英國去嗎?而哪一個畢業學生離校後,還時時追查自己的博士論文在母校的圖書館是否遺失?就算知道,那個「遺失」的責任也是學校。以此事為例,LSE圖書館找不到蔡英文的博士論文,責任不在蔡英文。至於要不要補交一份給LSE圖書館?也是LSE圖書館提出要求,哪有作者自己提出的呢?
論文摘錄問題。林環牆在此遇到的事情,都是LSE圖書館,根據蔡英文畢業時copyright law規定進行。因此要評論的,不是LSE,而是當時的copyright law。不然林環牆可以拿當時畢業的其他人,在其博士論文書面上有如蔡英文總統類似那種引用限制,看LSE是否這樣處li?更進一步說,蔡英文總統能夠在博士論文使用上要求這樣的處置方式,就是LSE在有關博士論文引用的規定上,有這樣的條款,他才能如此處理。而LSE圖書館也是根據這個法律授權,才那樣處置。至於國際常規問題。圖書館是執行法律,除非法律規定改變。這證明LSE是守法的大學。也間接證明蔡英文的博士論文與學位沒有問題。若有問題,LSE是否決蔡英文的學位,至少不會讓蔡英文補寄博士論文。有要求補寄,就是再度證明蔡英文是LSE認定的博士。
「LSE擅自增添了第二段強調:由於當前對於這本論文的關注,LSE圖書館決定不准任何人影印這本論文的任何一部份,除非已取得蔡總統的允許。」:這「擅自」是否恰當,值得考慮。需看法律規定,能不能增加如作者所謂的「聲明」?這也是依據法律。換言之,我認為LSE圖書館的作為是執法而行。實際上,林環牆若認為不應該有這個「擅自」聲明,他可以去找LSE圖書館的高階管理者抗議。只要不是依法,圖書館方面就只能承認錯誤,並撤銷這個聲明。
Q4:蔡英文總統的博士學位修業年限問題。
ANS:第一、「沒有博士學位能否指導博士生?」這應該看LSE的規定,不是我們可以臆測。甚至連蔡英文找的指導教授合不合規定? LSE都有規定、核准的權利,這不是我們可以置喙的。LSE只要認可就可以。反正只要LSE授與某人博士,就表示LSE認可他的水準。若真的不對,LSE自己負責。
第二、實際上,蔡英文基本上,當該學校都同意這麼做,就表示他具有合法性。在1970年代、1980年代時,很多學校的教授沒有博士學位。亞當斯密在1746年自牛津大學畢業,就已經有博士學位。凱因斯1946年過世,終其一生都是「沒有寫過博士論文的大學畢業學士」,不是博士。但凱因斯在LSE教書。我不知道他是否有指導人寫經濟學的博士論文,但與其同期的經濟學家,大概很少人能出其右吧?
第三、林環牆認為「從進入倫敦政經學院開始算,蔡英文大約是兩年內於1983年完成博士論文初稿。一本論文厚達365頁加上778個附註。就可以如此神速完成!在這兩年內不是也須修讀一些博士班課程而佔用不少時間嗎?的確,很難想像當時蔡英文是如何辦得到?」蔡英文到LSE讀博士是四年,不是兩年。
其次,365頁有778個附註,平均一頁有兩個註腳。我想這一定是一本很好的博士論文。
再者,再者論文內容與水準如何,那由LSE決定。既然口試過了,就確定是他有那個能力拿那個學位。身在學術界的林環牆教授,應該知道論文、口試、指導教授的關連性,該論文是否是該生所寫?該生、指導教授都會清楚,甚至口試委員在口試過程中都可以研判、理解這論文是不是該博士生所寫?既然通過了,就不宜隨意提出質問。在大學、研究所擔任老師的林環牆,應該知道其中的關連性,也要理解學術界的基本倫理。逾越那個分寸而公開提出質疑,卻沒有提出有力證據,實際上是對該學校、指導教授與博士非常大的不尊敬。實際上,有很多人在讀博士班時,早就擬定他的研究計畫與論文寫作方向。指導教授對學生要撰寫怎樣的論文?只要確定他有這方面的實力與各種條件,一般都不會阻止。
Q5:獨立報告:「7月9日蔡總統親自手拿公開展示一張被本調查識破為簽名不對的博士証書」(前言)。
Ans:林環牆先以證書產製室B.主管的回信,否定蔡英文證書的發言,對後來主動和他聯繫的公關,LSE通聯處的媒體關係,主管D.O.主任,所說給予有關副校長簽名保留二十年的規定之發言,逕予否認。林環牆認為「鑑於倫敦大學與倫敦政經學院的公共關係單位,三番兩次發表與校方專責單位不同的說法,本調查已對英國校方行政管理階層的公信力,有相當的保留,甚或有相當的懷疑。」然而熟知一點社會規範的人就知道,或許證書產製組的有其一定的製作流程規範,但真正具有公信力、公權力發言的,卻是公關單位。且公關單位之所以會主動和他連繫,也與蔡英文的博士論文與博士學位,出現很多爭議有關。這是可以不須怎樣懷疑就應該可以理解。
這問題的關鍵點在於1.證書產製室的工作人員,他們講的話不一定需要負責任。但對外的媒體公關組人員是必須負責任。兩者講話的公信力分量不一樣。因此要確認蔡英文手中的證書或證明書是否正確?主要是依據公關組,不是證書產製室。2.因為公關組需要公信力,所以他們發出去的訊息,正確性比之證書產製室者,高很多。也因此當公關組表達他們對簽名者的規定看法時,間接認定蔡英文的證明書是合法的。也就是他的博士論文是通過口試,學校曾接受他完成博士學位的一切合法流程。
LSE通聯處的媒體關係,主管O.主任,去信跟林環牆解釋:副校長簽名保留二十年。所以,蔡英文2015年去申請畢業證明書,離他畢業已經超過30年,也過了那位副校長離職的20年年限。因此這個畢業證明書與當年畢業證書的簽名者不一樣,那是必然的。申請畢業證明書又不是甚麼大事情。韓國瑜不也是嗎?他簽名的人就是現在校長潘維大,也不是畢業時候的校長。
施芳瓏教授有這樣的講法(「擾不勝擾!拜託不要為了一紙論文分裂台灣」。施教授從LSE的內部行政與圖書館運作過程和脈絡,進行進一步的解釋。施教授「在離英之前,又跑了一趟 University of London,出來接見的就是公關辦公室主管(心想妳的出面,對台灣那群說嘴的人是「不夠格」的,要求的是倫敦大學校長)。我再一次問蔡英文的博士證書,她說就是蔡展示的那一張(她看過照片,也查證過),我急了說,就是那張被批評,因爲它沒有與原件相同的校長簽名。她溫和地說:那個問題都已向質疑的人解釋過了,(當時回覆的是常例,近二十年來,有電子簽名的技術,是與原件相同的校長簽名。沒有想到,這是 35年前,不在此常例。)我拜託她公開登文再澄清一次,她說:我們已經說我們應該說的了,那是你們台灣的問題。」
林環牆說:「蔡總統與李中志相隔一個月展示同一件膺品。」林環牆教授的行文,相當程度是先否定蔡英文是拿到博士學位,然後進行推演。報告的客觀性應該被質疑。實際上,李中志教授如何拿到或其他,根本與本主題無關。施芳瓏教授補說蔡英文手中那一份是2015年補發的,也不是問題。更進一步說,既然是補發,也就證明蔡英文的博士學位是拿到了。且誰規定李中志或施芳瓏不能說?一如誰規定與LSE、法律科系、國內政治無關的林環牆,不能介入這件事情呢?至於賀德芬說那份證書或證明書是偽造的,他必須拿出證據。更且林環牆拿施芳瓏教授的2015和自由時報的2012-2018的說法不一致,攻擊兩者。問題是2015年就在2012-2018之前,這兩種講法沒有矛盾。拿這個攻擊似乎不洽當。
Q6:關於格達費一事。
Ans: 自由時報有刊登(「接受格達費捐款 倫敦政經學院校長辭職」)。有些事情是必須澄清。「兒子薩伊夫(Saif)擔任主席,他曾於2008年獲得英國倫敦政經學院的博士學位,」這個博士學位,「英國政府曾對該利比亞案成立調查委員會,最後判定賽伊夫有完成博士論文及通過口試才取得博士論文。」換言之,格達費的兒子是完成學位程序。
至於倫敦政經學院的院長辭職,固然與捐款有關,卻與格達費的小孩學位無關。「並在隔年與學校達成150萬英鎊(約新台幣7102萬元)的捐款協議,以「格達費國際慈善及發展基金會」的名義成立北非研究項目,目前校方已經將其中30萬英鎊(約新台幣1420萬元)的款項,作為非洲學生的獎學金。」這和辜振甫的小孩拿到賓州大學華頓學位之後,辜振甫以他及他兩位小孩的名字,捐款給華頓學院,請問這能推論辜振甫的小孩,他的學位取得有問題嗎?
擔任校長8年的戴維斯辭職的原因是: 「利比亞當局因日前傳出血腥鎮壓示威民眾,格達費飽受國際譴責,因此曾受過該基金會捐款的英國倫敦政經學院,也受到學生與外界批評,對此,擔任校長8年的戴維斯認為英國倫敦政經學院的校譽因此事而受損,決定辭職負責,他也向外界坦承,接受該基金會的研究捐款「是個人的錯誤判斷」。」換言之,該院長下台與她兒子無關。當然也與販賣學歷無關。林環牆拿這個錯誤的資訊當作證據去影射蔡英文取得博士的過程也是這樣。有誤導讀者的明顯意涵。這種拿無相關的兩件事情,做如此強烈的影射,就研究方法角度是不對的,在學術界會被檢討。
Q7:林環牆找LSE在1983年與1984年的107位博士名單,然後說”除一個被除名外,其他包含蔡英文在內的106位博士中,僅有蔡英文的博士論文「找不到」。
Ans:林講的可能是對的(因為我沒有去確認),但意義在哪裡?名字列入其中而有被撤銷,表示LSE對已授與學位者的學位論文或其他屬於掛上該校博士的條件,仍很注意。因此他們授予學位,也會因某些事件如發現授予你學位的過程有瑕疵,而予以撤銷。蔡英文的學位沒有被撤銷就表示蔡英文的學位依舊被LSE認可。這個學位授予過程沒有瑕疵,包含他的博士論文的完成?是否有照規定完成拿到該學位的所有要求。
結論:
直接去問倫敦政經學院的行政單位或公關部門。我一直質疑林環牆都到倫敦政經學院了,為何不直接去問倫敦政經學院掌管畢業文件的相關單位。至少他不需要經由信件,而是可以直接請教倫敦政經學院的公關部門相關問題。乃至他在圖書館查資料被人家「特殊對待」、他所謂的「擅自」加上去的「聲明」等,都有可能在公關單位取得相關解釋。為何在他的報告中,沒有這樣的資料呢?
經由博士論文去查核某人是否有學位,雖也是一種方法,但最好的方式還是學校的學位正式紀錄。尤其倫敦政經學院的圖書資料編放,歷經多次變動,原本在1984(含)年之前,原本以卡片查圖書的方式,都改為以電腦查資料。方式調整很容易出現遺漏或缺失。用這個方式並不恰當。再者誰又能說圖書館沒有遺漏過書籍呢?瞭解圖書館的人多知道,圖書館每年預算有一筆處理書籍遺漏的費用。這是常態,不是非常態。經由論文去查核某人學位存在與否,絕對不是正途。
目前被稱呼綠軍、偏綠軍或不是藍軍的賀德芬、彭文正、曹長青和林環牆等,他們以國外資料來追問蔡英文的博士論文與學位。恰好可以用「我們不是藍軍,所以這不是政治鬥爭」、「我們非政府部門的人,無法查核政府的資料」等藉口,避免別人要求他們「直接從蔡英文所任職過的單位,所需要繳交的資料去查核就知道,需要繞遠路到倫敦去查嗎?」這樣的質疑。實際上,以賀德芬在法律學界的地位與條件、彭文正在媒體界的人脈,要去政大、東吳的人事單位或法律系、中央選委會等等地方查問蔡英文的博士論文、學位證件,非常容易的。他們不此之圖,實在令人費解。
作者 : 林修正 / 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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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4
給我見不得人的神秘"論文" 其余都是廢文
2019年09月12日08:45
王耀宗AW
這麼重要的學位證書還能搞到不見還可以補發,真蚌!只要有錢真的沒有什麼做不到!
2019年09月12日08:30
家慶
有就拿出來就好了不用浪費社會資源
2019年09月12日09:19
左閎元
菜陰蚊既然有拿博士,到底有甚麼學術著作
2019年09月12日09:02
鄭正忠
論文貼出來啦,廢話連篇
2019年09月12日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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