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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議員爆柯文哲蓋6章,不知京華城容積840%?前都發局長林洲民:我定期都報告…北檢抗告要成功關鍵是?

今周刊

更新於 09月04日09:31 • 發布於 09月04日09:31

作者 : 蘇芳禾

圖片 : 資料照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在台北市長任內是否圖利京華城容積一案,高等法院預估將於週三(9/4)裁定北檢是否抗告成功,其中關鍵在於柯文哲對於容積暴增至840%是否知情?

週三有多個新事證都陸續爆出,包括台北市議員簡舒培丟出柯文哲在容積獎勵相關公文上連蓋6章,簡舒培怒斥,「公文蓋了6個章還說不知道,現在卻說不知道有容積840%這件事,原來柯文哲不識字?」

此外,台北市都發局前局長林洲民也證實,處理京華城容積率的時候,他定期向柯文哲報告,並且多次提醒相關問題。

對於《鏡週刊》報導柯文哲在2020年4月曾給前副市長彭振聲一張便簽,上面寫著「TO彭副:他們的結論是什麼?原則很簡單,公務員不坐牢。Ko」,表示對於京華城案都知情,柯文哲4日上午出門受訪僅嘆了一口氣說「唉,好啦好啦安排記者會再來。」不過並未說明記者會時間就離去。

律師黃帝穎分析,北檢若想要抗告成功,必須有提供證據凸顯柯文哲知情,例如有議員披露的公文蓋章、用印;另外就是共犯證述:例如前副市長彭振聲說是市長柯文哲交辦;還有是否有對價金流。

京華城土地容積在柯文哲市府任內暴增到840%引發關注,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北市議員應曉薇、助理吳順民與京華城創辦人沈慶京等人已遭聲押禁見。

而柯文哲則是獲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無保請回,原因是難認柯文哲就彭振聲、議員應曉薇等人主導都委會形成違法決議的行為,已有所知悉或指示,或難認柯文哲主觀上明知20%的容積獎勵屬違法。

北檢3日提抗告,檢察官針對原裁定的不利認定已補強證據、提出抗告,請求轉呈高等法院撤銷原裁定,高等法院預估將於今天裁定北檢是否抗告成功。

議員曝光柯文哲連蓋6章 現在卻推不知道

4日上午也出現多個新事證,對於陳智菡聲稱「柯文哲只蓋了一個章,就是去送公展」,台北市議員簡舒培批「完全就是公然造謠!」

簡舒培在臉書貼出公文,柯文哲在都發局內簽詢問是否送都委會研議,以及最後最終核定送公展的兩份公文上,都蓋上了「台北市長 柯文哲」的章。

其中送公展的公文,柯文哲更是一連蓋了6個章還簽下日期,而公文內容清楚提到「給予獎勵容積不得超過基準容積20%,容積獎勵加上容積移轉後,以基準容積50%為上限」,現在卻說不知道有容積840%這件事。

簡舒培痛批,民眾黨全黨要當笨蛋是你們的事,別以為台灣人民都跟你們的主席一樣:什麼都不知道。

柯文哲蓋章公文
柯文哲蓋章公文
簡舒培曝光柯文哲連蓋六章的公文
簡舒培曝光柯文哲連蓋六章的公文

▲ 簡舒培曝光柯文哲連蓋6章的相關公文。圖/簡舒培臉書

林洲民:都發局定時跟市長報告京華城容積率

《鏡週刊》4日曝光檢方查扣都發局在2020年4月的一份便簽,認為柯文哲對京華城容積率增加過程早就知情,因為柯除了拿出「京華城容積率與樓地板面積差異比較」文件轉交給彭振聲,還在便簽上簽名寫下「TO彭副:他們的結論是什麼?原則很簡單,公務員不坐牢。Ko」。

週刊也報導,林洲民曾多次提醒若依照應曉薇的要求,恐會讓市府背負圖利。

而林洲民4日也受訪證實,京華城容積率在歷任台北市長陳水扁、郝龍斌、柯文哲都是重中之重,都發局當然必須定時跟市長報告,早上他也讀相關報導,談的就是這段曾經一再以文字形式上呈市長室的事實,確實如此。

被問到「柯文哲稱京華城容積率840%是今年3、4月才知道?」林洲民則說,本案在偵查中,柯文哲知道或不知道,「大家心中都有清楚的一個答案。」

律師分析北檢提出證據補強要點包括這些

律師黃帝穎分析,之前無保裁定是因為法官採信柯文哲「不知情」,所以沒有涉嫌重大,因此北檢在抗告上的證據,應該是凸顯柯文哲京華城決策過程「都知情。」

黃帝穎說,這會有兩部分的證據,第一、相關客觀證據:包括公文上有蓋章、用印,因為京華城是大案子,有用印怎麼可能不知情?這是文書上的客觀證據。

第二、是共犯證述:例如前副市長彭振聲說是市長柯文哲交辦,北檢也可能會補強這部分的證據。而今天有媒體報導,當時柯文哲有下手寫便簽也被掌握成證據,代表柯文哲對於京華城案有介入,這是圖利罪的要件,也就是柯否知情。

此外,黃帝穎分析,另一個部分是有無對價金流,因為檢察官當時聲押的罪名包括「收賄罪」和「圖利罪」,圖利罪的要件是明知違背法令,柯文哲對京華城知情是有證據的。

而是否能夠成「收賄罪」重點在於金流,有可疑資金,今天有媒體披露檢廉查獲柯文哲有超過千萬元不明帳目,加上與市議員應曉薇便當會等過程,這些是否能勾勒出與京華城案的對價性。

律師:蓋章不知情 違反經驗法則

律師鄧湘全也持類似看法,他指出,京華城是重大案件,柯文哲若有蓋章,不會不知道相關的容積等問題,這對一般人來說違反經驗法則,因此,他認為光是這個證據,高等法院就應該要發回更裁。

此外,許多人用鄭文燦的案子談到市長的「實質影響力」,鄧湘全則認為,鄭文燦案有一個部分是涉及行賄的案情,所以他認為兩案還是有不同。另外在金流部分,柯文哲目前有太多被質疑帳目不清的款項,到底哪一筆是跟京華城案相關,這在聲押的時候可不能亂兜,要講求跟本案相關的證據、金流。

本文暫不授權媒體夥伴

「檢方如果要從收賄罪著手,強化不正利益的對價,這兩個層次都是檢方在補強證據時要努力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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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9

  • ALEX
    裝庸的貪棺 關到死是司法正義
    09月04日09:46
  • PANj 吉
    現在一堆垃圾媒體帶風向的有罪推定真是歪風。 要是AI 死人科技,聊天室八成綠色輿論死人留言! 高雄國賓容積率1142% 就可以雙標合理化? 民粹台灣省真的不適合民主!
    09月05日07:03
  • Lay pyi
    趕快買鞭炮……白目騙子羈押禁見河床上慶祝!
    09月04日10:36
  • **姚
    草機掰~證據拿出來 草機掰~沒有證據 草機掰~證據不准拿出來 草你麻痺白蓮教畜你把恐龍搞死了, 到底是怎樣啦,草機掰
    09月05日10:14
  • .
    哈哈哈哈⋯吿人家是違背收賄圖利罪欸!到目前為止,知不知情都沒ㄧ刀斃命的證據,反而沒證據就先收押人,滑天下之大稽,金流也沒找到,人證、物證、對價⋯ㄧ直咬知不知情⋯請問吼!知不知情是都委會審議通過的?!還是市長審議通過的?!市長知情難道能阻擋都委會決議?整個京華城都是沈慶京的人,那市長是不是被架空掉?符不符合我講的橡皮圖章?!要害都沒打中演這種肥皂劇,吃相難看啊!而且,這種案子不是內政,這個是民進黨當時高玉樹向美國國務院、CIA投訴,說甚蔣介石用228迫害台灣人,同理:民眾黨也是控訴民進黨執政,用228相同的手段迫害台灣人,而且,我國國安會訴訟的資料在100年左右,被美國國土安全部官員史諾登告發CIA馬玉清將資料上傳至北京國安部,侵害我國情報機關的憲政管轄權,各界能夠理解拜登政府為何101年為何韓特、馬的女婿、吳的二兒子、華信能源將我國中油查德子公司的股票盜賣的案子而總統府打死也不承認的原因了吧
    09月04日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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