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許多人網購或是繳交房租時,會使用「無摺存款」,直接把金額存給賣家,但金管會公告修正「金融機構辦理國內匯款及無摺存款作業確認客戶身分原則」,即日起使用無摺存款金額超過3萬元,要帶身分證、留資料,若不出示可能會被婉拒存款。
▲以後到銀行無摺存款,記得攜帶證件。(示意圖;非當事畫面)
新年2019年多項新制上路,過去無摺存款只要有戶頭帳號,到銀行臨櫃填妥單據,就能把存進指定戶頭,省去轉帳所需要的手續費。各家銀行對於無摺存款的管理方式也有所不同,有的需要留身分證字號和姓名,也的則不需要。
而金管會基於洗錢防制,公告修正「金融機構辦理國內匯款及無摺存款作業確認客戶身分原則」,非存款本人辦理未達新台幣3萬元無摺存款者,應該加註姓名和電話。
而3萬元以上無摺存款,則應留存匯款人或存款人姓名、身分證號碼及電話等資料,且「非本人」3萬元以上無摺存款,需要出示身分證明文件,供銀行核對,無論是國民身分證、健保卡、護照、居留證或駕照,任一種都可。
銀行機構也提醒,除非是銀行有往來的客戶,可以確實掌握身分資料,否則超過3萬元的無摺存款,如果不出示身分證明,都可能會被婉拒存款。(編輯:游雅嵐)
留言 2
廖信威
有病、真的擾民丶三萬元太低了
2019年01月02日07:33
Xiao
爛規定 只是增加了個資曝光的風險
沒有實質上的幫助
2019年01月02日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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