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陳鴻斌遭控對女助理有不當的追求,甚至涉嫌性騷擾,此案原本被司法院職務法庭判處免職,但經再審後,竟改判不需免除陳的法官職務,只要罰薪一年,讓各界覺得相當不合理。《壹週刊》今(21)日報導,如以國人平均餘命80歲計算,扣掉罰薪一年的2百餘萬元,陳共可領3千4百餘萬元退休金。
《壹週刊》報導,法界人士指出,陳鴻斌疑似不滿退休金可能因為職務法庭第一次判決免除他的法官職務,且司法院改判他擔任司法事務官而導致退休金腰斬,所以想方設法提起再審力圖翻案;若以國人平均餘命80歲計算,現年63歲的陳鴻斌若以法官身分退休,每月退休金是18萬元,但司法事務官退休金每月僅6萬元,到80歲止長達17年的時間,其間存在2400多萬元價差,陳當然要「撩落去!」
▲退休法官陳鴻斌。(圖/資料照片)
留言 68
這個樣每月還可爽領六萬,還想翻案可領更多,對月領不到三萬還要繳稅養泥們的普羅大眾們情何以堪!
2018年03月22日07:05
阿通
官官相護 無罪
2018年03月22日06:55
陳媽媽
可惡的惡狼,司改會加油
2018年03月22日06:24
張嘉麟
去留主因在上司,都是可悪。
2018年03月22日06:14
麗玉
官官相護,罰太輕
2018年03月22日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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