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上針對25年未修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以下簡稱財劃法)草案爭吵不休,召委陳玉珍在三分鐘內宣布《財劃法》草案送出委員會,再掀起朝野衝突。
隨著縣市升格,牽涉到全國稅收分配的《財劃法》在1999年因應精省後修法,至今已有25年未調整,期間經歷兩次縣市升格,被學者批評已不符現階段區域規劃使用。
現階段《財劃法》有什麼問題?各政黨草案版本又有何差異?讓我們繼續往下閱讀了解。
《財劃法》是什麼?為什麼遲遲無法修法?
國家最主要的收入,以民眾每年繳交的稅收為主。財政部統計資料指出,全國收入來源中稅收佔了約8成,其中可分為國稅和地方稅兩大類。國稅是屬於中央政府可支用的稅收,包含所得稅、遺產及贈與稅或營業稅等;地方稅則是指屬於地方政府可支用的稅收,包括直轄市及縣(市)稅,共有8種,其中包含地價稅、土地增值稅等。
而《財劃法》即是規定全國收入如何分配給中央、直轄市、縣市和鄉鎮及縣轄市等各級政府的法律。透過「中央普通統籌分配稅款」撥配一定比例的稅收,經由法定公式分配給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亦可以透過「共分稅」,讓一定比例由地方徵收的稅款直接留作地方使用,不需經過中央重新分配。
根據現階段《財劃法》規範,所得稅、貨物稅的10%,以及營業稅扣除統一發票發獎獎金後的40%,皆會納入中央普通統籌分配稅款,直轄市可分配61.76%、16縣市分配24%、鄉鎮及縣轄市則分配剩餘的8.24%,再依權重與公式分配給各地方政府。
政大財政系教授陳國樑接受《公視新聞網》採訪,表示《財劃法》就是所謂的「劫富濟貧」,希望能透過分配公式調配個地方的差異,但現行制度卻飽受批評。
首先是1999年修法後,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佔全國總收入比從60%比40%,改為75%比25%,中央被批評「集權又集錢」。除此之外,各地方政府對中央統籌分配公式想法不同,認為現階段權重與水平分配公式不均,導致地方政府多怨言。
現行制度與在野黨修正草案版本差異
國民黨與民眾黨團皆提出修正草案,要求要重新調整水平分配權重與公式。
國民黨主張全台22個縣市應以相同的指標分配67%的普通統籌稅款,其餘再依各級政府需求差異調整分配比例。民眾黨則主張普通統籌稅款應該先彌補個地方政府收支差額後,再依指標分配。
除此之外,藍白兩黨也主張中央應釋出更多財源給地方政府。國民黨版本中指出,原由中央分配營業稅收40%、所得稅收10%給地方政府,應改為營業稅100%、所得稅25%分給地方。除此之外,縣市政府原本有20%的地方增值稅要納入中央統籌款重新分配,也要求要改為全部留作地方使用。
民眾黨團的修法重點則是要調整各項稅款分配比例,與國民黨團同樣要求將營業稅全數投入普通統籌稅款分配給地方,所得稅則是由中央分配綜所稅10%,地方徵起營所稅5%則採共分稅方式留在地方使用。針對離島縣市,民眾黨則大幅提升菸酒稅留地方比例,從2%提升到80%。
遺產及贈與稅原本直轄市與各縣市標準不同,直轄市分得50%、縣市與鄉鎮市則可得80%,民眾黨主張各級地方政府均分得60%。在地方稅部分,則和國民黨團一致主張要100%留作地方使用。
財政部也根據各黨團提案,以2023年稅收試算修法後各縣市政府可獲得的財源。根據財政部計算指出,國民黨團及民眾黨團版本試算後,中央分別會釋出5777億元及2775億元,從下方圖表可以看到,兩版本皆對提升離島縣市財源有重大影響。
其中連江縣財源增加超過8倍,而在國民黨團版本中,新北市的財源增長約130%,將可獲得1095億元,超過台北市的989億元。除此之外,相較民眾黨團修法版本,部分直轄市財源有出現微幅下滑,國民黨團版本每一個縣市的財源都是增加的。
針對立法院修法爭議,財政部11月7日發布新聞稿表示中央政府除了透過《財劃法》規範的普通統籌預算分配外,另搭配一般性及計畫型補助款挹注地方財源,過去10年補助款已由5486億元成長至2025年度的1兆151億元,且地方政府長期債務比也下滑至3.7%,顯示目前地方財政並無出現不足而須立即改善的情況。
除此之外,財政部也強調送出委員會的國民黨團《財劃法》草案版本,以2025年度中央政府預算案數推估,要求中央政府額外釋出6,612億元,將嚴重衝擊中央施政及財政穩健,需審慎規劃推動,呼籲不應倉促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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