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今(20日)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修正案,未來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參與評議,亦即要有10個大法官出席會議,且要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同意;作成違憲之宣告時,同意違憲宣告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等23人提案,將「現有總額」修正為「法定總額15人」,並將憲法法庭決議與暫時處分裁定門檻調高至「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未來憲法法庭裁判至少要有10位以上大法官參與,且須10位大法官同意,才能做成裁判。
民進黨主張,若現有大法官人數不足,且立法院長期杯葛大法官任命,憲法法庭將面臨無法運作的風險。黨團幹事長吳思瑤痛批這是黑箱條文,沒有經過任何朝野協商和實質討論,點名立法院長韓國瑜「躲起來」不敢面對,強調反對違憲的法案。
大法官擁有解釋憲法的最高權限,總額設為15人。自1997年修憲後,採取「任期交錯制」,讓不同任期內的總統提名大法官得以同時任職,藉此平衡不同觀點,目前由於在野黨杯葛,司法院人事同意權案未能順利審查,現任大法官僅剩8人。
留言 15
ken
死刑要一致決?違憲裁定只要3分之2,相較起來門檻低了,有什麼問題嗎?大法官不就是做這些事嗎?領錢不做事,小貓兩三隻就可以決定憲法大綱有道理嗎?
12月21日00:08
SHENGHUNG
民進黨就是「挺廢死」
大法官都是酬庸官員
民眾如果希望以後
殺人不用判死
治安繼續敗壞
就續投民主退步黨
12月21日00:06
阿鴻
死刑要一到三審法官都同意,違憲宣告最少九人同意,一點都不過分
12月21日01:02
陳建佑
換了屁股就換了腦袋的政黨⋯⋯
他都是對的!
因為"腦袋與屁股沒有差異⋯⋯
12月20日11:50
德慶
其實台灣最大的亂源是專門製造假新聞挑撥、製造對立的~新頭殼、三立、民視、自由電子報!麥擱騙洨騙鼻了!
12月21日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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