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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若出任立院司委會召委 吳宗憲:推無期徒刑不得假釋規定修法

太報

發布於 02月24日20:40 • 周志豪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郭宏章攝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郭宏章攝

記者周志豪/台北報導

立法院國民黨團今共識營將確定新會期8常設委員會召委人選,新科立委吳宗憲被點名出任司法委員會召委。吳受訪說,不清楚黨團最後決定,一切尊重,但若出任召委,將推動將有期徒刑刑度上限應該提高,新增無期徒刑不得假釋規定。

吳宗憲說,若擔任司法委員會召委,對國民黨團主張的像是像是國會改革、恢復特偵組(法院組織法)等優先法案,當然會力推;此外,也會尋求加強校園安全,並把社會安全方面破洞補起來,像是將有期徒刑刑度上限提高。

吳宗憲表示,目前有期徒刑上限是15年,這個標準是民國23年所訂,但那時人民平均壽命不高,現在國人平均餘命都已80歲上下,有期徒刑刑度上限也應該跟著拉高為25年,這有科學依據,對法官論罪時也會差很多。

至於無期徒刑,吳宗憲說,希望增補一個「不得假釋」的規定,讓法官可以諭知。吳指出,以前貪汙治罪條例也不得假釋,不得假釋規定不是一個從來沒有過的創舉,而現在規定無期徒刑得假釋,下一個就跳到死刑,中間的空缺太大。

吳宗憲主張,希望未來能有規定無期徒刑得假釋,以及無期徒刑不得假釋兩個規定,再跳到死刑,而死刑的範圍也可限縮在只有致人死亡的條文才繼續保留,因為「你不尊重他人生命權,我為何要尊重你的生命權」?這也符合希望西方理論。

吳宗憲也提到,現在包含海盜罪、搶奪、貪汙等罪也都有死刑,但實務上這幾十年來已沒有再對殺人以外的案件判死刑,保留這些條文的死刑沒有意義,可以改為無期徒刑不得假釋處理;現在不執行死刑,其實概念也與終身監禁無異。

吳宗憲認為,修法後除可讓讓歐洲覺得我國刪掉很多死刑規定,朝維護人權方向推動,無期徒刑不得假釋也可讓惡性重大,但罪不至死的人有死刑以外的替代判決選項,有些殺人案背後可能是因被欺負到受不了,就可以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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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63

  • 曾進財
    讚👍同這個提案!然後恢復死刑
    02月24日23:00
  • 車干
    讚,舊法不適用就該修,無期徒刑本就不該得以假釋,還有罪證確鑿又窮兇惡極之徒被判處死刑定讞就請依法執行,不然判死刑不執行是判心酸的?
    02月24日22:13
  • 阿展
    支持,另也應修法殺人致死者應服刑三分之二才可假釋
    02月24日23:11
  • 何新炎
    目前很多恐龍法官判的都是保護壞人危害社會所以贊成修法加重刑期以端正社會風氣!
    02月24日23:17
  • Big Man ( John W)
    不錯的方向
    02月24日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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