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同樣在新北市政府消防局擔任隊員的蔡一郎、黃櫻惠夫妻檔,2017年3月間,2人的5歲兒子在新北市土城區麥當勞裕民分店遊戲區跌斷手,醫藥費僅6700元,卻以安檢手段向麥當勞索賠萬倍、7060萬元天價賠償金,麥當勞不堪勒索而報案,2人被依「貪污治罪條例」藉勢、藉端勒索未遂等罪起訴,桃園地院今天下午一審宣判,合議庭改以2人共同犯恐嚇取財未遂罪,各判處2人1年2月徒刑,黃女另被控盜用同仁印章獲判無罪,2人均已辭職。
新北市消防局回應,蔡、黃2人目前已因案辭職,尊重司法機關判決結果,勿枉勿縱,另,本局當時在知悉相關案情後,除立即配合司法機關偵查,並於2017年8月間召開考績會,分別處予2人各記過2次處分,並調離現職接受調查,同年9月20日起予以停職,嗣後2人於去年7月27日辭職,該2人現已非本局員工。
全案發生於2017年3月,蔡、黃2人原任職消防局火災預防科,遂藉5歲兒子受傷索討高額賠償,麥當勞拒絕付款,2人竟藉職權調閱、蒐集麥當勞各地分店安檢資料,並以其自身專業判斷違失,再以匿名方式向消防局、市長信箱檢舉,其中,有分店受檢後並未發現違規,蔡男還要求隊員重新稽查並開立限期改善單,再由黃女以承辦人職章送陳。
雙方談判、溝通11次,蔡、黃2人還自行降價到3780萬元,其中880萬元還可用餐券折抵,麥當勞不堪其擾而報案,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藉勢、藉端勒索未遂等罪起訴,桃院合議庭審理後改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宣判。
2人喊冤,只是一般的受傷索取賠償,也無任何債務問題;但合議庭指出,2人藉孩子受傷求償,但醫藥費單據與求償金額差距太大,顯與常情不相當,非屬正當求償,且雙方談判過程,2人多未提及孩子受傷狀況,認為2人有不法意圖,經傳喚新北市消防局相關證人,安檢並非2人業務,2人僅是蒐集安檢資料、利用專業檢舉違失,並非實際前往安檢之人,且部分資料一般民眾也可查詢,因此認為2人並非藉職務勒索,改依恐嚇取財未遂罪論罪。
至於黃女另被控盜用承辦人職章,經該承辦人證稱,黃女確實是其職務代理人,蓋章屬於職代範圍,此部分獲判無罪。
留言 153
Ch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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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得無厭
2021年02月04日14:08
廖美雲🎄Tra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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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倆一起貪 怎麼教育小孩啊!
2021年02月04日14:13
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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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2021年02月04日14:13
哈哈哈,想錢想瘋了,建議加入詐騙集團可以賺更多~
2021年02月04日14:21
cherry
貪心不足蛇吞象。
如果不是那麼貪,百萬元到手應該沒問題,這下好了,自己被判刑,賠償費大概也只能依照醫療費7000多元理賠了,活該
2021年02月04日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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