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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潭子戶政事務所爆貪汙 課員連10元規費都要A…涉250罪起訴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09月11日09:55 • 發布於 09月11日06:19

台中潭子區戶政事務所爆發貪汙案件,負責處理民眾申辦戶籍謄本、印鑑的方姓課員涉嫌利用職務之機會,刻意未將受理案件登入電腦,或登載不實件數,將每天少算的10元、20元規費侵占,檢方偵結依貪汙侵占公有財物、公務員偽造文書等一共250罪起訴他。

台中地檢署說,接獲檢舉潭子戶政所方姓戶籍員(59歲),涉嫌利用經辦業務從中侵占民眾繳付的行政規費,未核實繳庫而中飽私囊。

中檢說,全案經檢察官吳昇峰指揮廉政署、調查局偵辦,發現方姓戶籍員2022年1月至2023年3月間,趁受理民眾申請核發戶籍謄本、印鑑證明等,其登入戶政資訊系統列印民眾申請的文件後,卻未依程序存檔入案,或登載不實申請張數。

檢方發現,方員的行為造戶政資訊系統查無或低報民眾申請案件應付的金額,方再將每天結算時所收未列帳的行政規費侵占入己,而每筆侵占金額僅介於10元至20元不等。

檢方也統計,方員一共犯250次,總共侵占金額6萬515元,昨天偵結依犯貪汙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侵占公有財物、刑法第213條之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一共250罪起訴他。

貪汙侵占公有財物罪其法定行為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檢方認為,方男犯後自白坦承,具有悔意,犯後態度良好,且其每次犯罪所得均在5萬元以下,應依法減刑,建請法院從輕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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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檢署。記者曾健祐/攝影
台中地檢署。記者曾健祐/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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