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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公務員延長給薪公假 銓敘部:審慎研議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4小時前 • 發布於 4小時前
警察、消防等執法人員因勤務特性,實務上常發生因公傷病之公假2年期限不敷使用情形,立法院要求銓敘部研議是否延長。 (資料照)
警察、消防等執法人員因勤務特性,實務上常發生因公傷病之公假2年期限不敷使用情形,立法院要求銓敘部研議是否延長。 (資料照)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警察、消防等執法人員因勤務特性,實務上常發生因公傷病之公假2年期限不敷使用,立法院要求銓敘部研議是否延長,不過,銓敘部表示,已邀集相關機關開會研商,未有共識,至於整體公務人員因公傷病請公假期限是否於一定條件下,適度延長,所涉層面甚廣,宜再審慎研議。

根據銓敘部送交立法院的「審酌職務特性延長公假期限」報告指出,現行「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規定,公務員因公傷病需休養或療治者,自傷病事由發生之日起2年内,得依實際需要覈實核給公假,請假期間俸給照常支給;公假期滿未能銷假者,無法繼續核給公假,而應予留職停薪,期間以1年為限,並得由機關審酌至多再延長1年,即最長得請2年留職停薪。

據內政部統計,警政、消防及移民人員近5年因公傷病逾2年尚未痊癒復職者共計6名,占因公傷病警察、消防及移民人員0.13%;其中警察計有2名,占因公傷病之警察人員0.05%(4073人);消防人員4名,占因公傷病之消防人員0.95%(419人)。另據海委會資料,海巡人員自2020年迄今因公傷病請公假及數計3人。

銓敘部表示,經邀集中央與地方主管機關開會研商,各機關提供眾多意見,未見共識,倘僅就警消等執法人員因公傷病請公假2年期限予以延長,須考量機關內部衡平性及人力調度等問題;至於整體公務人員因公傷病請公假期限是否於一定條件下,再予適度延長,所涉層面甚廣,亦宜再審慎研議,是未來將持續關注公務人員因公傷病請公假情形及各界意見,適時檢討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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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94

  • 小江
    軍警消因公受傷病假合乎情理,但是有些教師用心理疾病來請病假領全薪,還能在外開班授課、當某協會會長,這就讓人匪夷所思了!!
    3小時前
  • 詠傑
    因公傷病沒話說,否則大家都做縮頭烏龜。
    3小時前
  • 沈志成
    要勞務均衡,有些單位操得要死,有些單位卻有人過爽爽、打混吃廠商
    3小時前
  • Mike
    立意良善但結果變調 想想多少開雙B辦學貸請領低收補助 民間百姓都能想孔想縫鑽漏洞了 有些靠腦袋考上公部門的少數蛀蟲想不到??
    3小時前
  • ENTJ的人生
    有些公務員很可憐,為人民服務加班到9點,忙到不能補休還因為預算拿不到應拿的加班費。現在要解決這些問題,還要被人罵,心裡陰暗的人太他媽操蛋了。哈哈(苦笑)
    3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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