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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台中小六生棒打老師遭警帶走 母還原現場控訴:孩子被折成90度

台視

更新於 1天前 • 發布於 1天前
台中市發生一起小六學童持樂樂球棒打老師,在校園遭警方帶走事件,引發討論。圖/台視新聞

台中某小學發生學生拿樂樂球棒打老師,引老師不滿報警,隨後警方進入校園將學生帶回派出所做筆錄,因而掀起各界輿論。事後校方也發聲明澄清,說學生因為沒道歉,老師才報警。對此當事學生媽媽今(3)日發表聲明,還原事件經過,強調小孩會被帶到派出所,是因為老師不接受道歉,而且在事後他們還收到法院傳票,相當錯愕。

批師不適任「認發言不當」 盧致歉:太快下結論

事件爆發時,台中市長盧秀燕在議會上震怒,公開斥責當事老師「不適任」、校長「領導無方」,結果引發基層老師眾怒,網友也灌爆盧秀燕臉書,怒轟道德綁架,當市長卻霸凌老師,小孩打人只要道歉,就沒事,才是最壞示範,網友一面倒,力挺老師報警,連學校其他家長也聲援校方。對此,盧秀燕坦承發言不當,向老師公開道歉。

校稱生「拒歉」師才報警 學生母:老師不接受道歉

根據校方提供的資料,是說學生因為沒道歉,老師才報警,不過當事家長也發聲明,還原事件經過,說小孩被老師用手把上下半身折成90度,還被邊拖邊帶到輔導室,隔天他們接到學校電話,要到派出所,看到老師做完筆錄就走,獨留小孩一人在警局,緊張到手指頭都摳到流血,原來老師不接受道歉,直接報警,事後他們以為都結束了,也不再追究,卻在五月收到法院傳票。

校方發聲明表示學生因為沒道歉,老師才報警。圖/台視新聞

學生家長曝孩子傷勢。圖/台視新聞

生涉及刑法傷害罪 師不提告仍需函送少年法庭

台中地方法院行政庭長黃玉琪表示「少年已當庭向老師道歉,法定代理人也表示以後會勸導少年控制情緒,且老師並無意追究少年,只是希望少年有所學習,故裁定不付審理。」

警方說,報案當下學生涉及刑法傷害罪,根據少年事件法第3條規定,即使老師有說不提告,但還是得函送少年法庭。教務處發言人傅光鴻回應「這次事件我們理解家長的擔憂,並對此感到遺憾,所以此刻將以最誠摯的祈禱,期盼雙方能彼此同理,放下心結。」

※暴力行為不良示範,請勿模仿

台北/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網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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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

  • 鄭培坤
    為何要接受道歉 小孩那樣還好意思說話
    1天前
  • 仲信
    真有臉說: 被壓制才揮棒?有道歉? 全是說謊,家長問題最大
    22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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