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25歲蘇姓無照保母,2018年間托嬰時,不但毆打當時只有3個月大的男嬰;還在為男嬰洗澡時,把他直接放進高溫熱水中,導致男嬰全身13%的2到3度燙傷,尤其左大小腿最為嚴重,不但皮當場掉了一層,腳趾還燙到變形;接受清創手術、復健治療1年多來,男嬰不但夜夜被傷口痛醒爆哭,父母還因此產生憂鬱、創傷症候群。士院今天(14日)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判蘇姓保母9月徒刑,可上訴。回顧案情,這對新手爸媽是在2018年間,透過介紹,把當時只有3個月大的新生男嬰,託給無執照的蘇姓保母照顧。結果這名保母不但毆打男嬰,更某日洗澡時,將男嬰的左腳放進高溫熱水,造成男嬰13%的體表面積受到二、三度燙傷。
男嬰父母說,這一年多來,男嬰常常半夜睡個1、2小時,就因為疼痛醒來大哭;燙傷的腳趾還因此變形,至今仍走路不穩。父母為了專心照顧小孩,全部辭掉工作。看著原本健康的孩子,腳被保母燙到走路歪斜,邊走路邊喊「痛痛」,讓他們看了好心痛。這對父母還因為長期照護孩子,導致出現憂鬱、創傷症候群。
檢方認為,蘇姓保母沒有執照,又未注意洗澡水溫,導致男童燙傷後兩腳趾發育不一,被依傷害罪、業務過失致重傷害罪起訴。今天北院判蘇姓保母9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留言 34
薛文玲
這太輕了!我說那個護家團體跑去拿裡啦!
2019年11月14日18:02
葉小豪
這樣才判9個月
🙄🙄🙄🙄🙄
2019年11月14日08:41
- K -
怎麼只 9個月呢?!
沒死刑;至少無期徒刑➕特別勞動,這樣才對得起小孩
2019年11月14日07:53
Apple Chang
對嬰兒來說 這算是重傷害 才判九個月 台灣法官在縱容犯罪 其心可議
2019年11月14日07:31
文忠(carter)
個人非常贊成以暴制暴私刑,這些不該活在世界上的畜生
2019年11月14日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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