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中國籍女性石油商人,因案在中國被沒收資產,還被關押3年。為尋求庇護,她花大錢修改國籍又偷渡來台,主動自首。沒想到在台被判處2個月有期徒刑,執行完後卻又將她驅逐出境。她擔心返中後再次被抓,恐有生命危險,上訴求撤銷原判決。但地院認為,原判決並無違誤,且小麗驅逐出境的必要,駁回上訴,且此案不得上訴。
據《三立新聞》報導,曾是中國籍的小麗(化名)因案在大陸資產遭沒收,還須關押3年,她為求秘密離開中國,花35萬元港幣(約台幣145萬)搭快艇偷渡來台,從高雄入境,又到台北自首;此案檢方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地院將她依犯未經許可入國罪,處2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執行完畢後或赦免後,驅逐出境。
小麗沒料到來台不能受到庇護,還會被驅逐出境,嚇得提起上訴。她聲稱自己原本做石油生意,在中國做投資煉油廠,因廠要擴建曾經來台,返中後被公安抓捕,資產無端被沒收,還被莫名關押3年,失望放棄籍轉為萬那杜國籍,就更換國籍,從香港逃來台灣主動自首,希望可以留在台灣。她還表示,有聽聞風聲公安要「抓她回去」,如被遣返恐有生命危險。
小麗再透過辯護人轉達,對她而言,台灣是世界唯一安全的地方,若非疫情,也不用冒險入台,是迫於無奈偷渡並自首,同時她的經歷,也能提供環工相關技術貢獻,盼能撤銷原判決,不予驅逐出境。
士林地方法院認為,小麗為非法入境的外國人,在我國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的宣告,不宜繼續居留國內,執行完畢或赦免後,有驅逐出境的必要,認為簡易庭裁定並無違誤,駁回上訴,且此案不得上訴。
留言 58
維維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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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她講的,事實上就是沒帶任何資產過來而且在原國家是通緝犯,台灣有合法的投資移民方式,偷渡絕對不算。
05月02日10:29
KAN 肇↻威
HOT
中國人要偷渡,首選不是應該去美國嗎?🤣
05月02日10:49
火藥庫
選錯時代,逃錯地方了!台灣有叛徒跪舔共屎尿垃圾苟在,怎麼容得下妳,
05月02日08:21
Akira 慶元
會花145萬到台灣, 不如直接到日本投資 房屋 ..
05月02日11:00
Richard Wang
好奇怪?什麼時代?多鬼異?
05月02日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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