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13歲少女助誘捕反遭性侵 4員警懲處曝光

EBC 東森新聞

更新於 11小時前 • 發布於 11小時前

一名13歲女孩在交友程式認識一名男子後,被誘導傳送裸照並提議性交易。她後來反悔拒絕,男子以公開裸照威脅她。報警求助後,警方指示她配合設下誘餌,但因部署失誤,最終女孩被男子帶走並遭到侵害,事後,涉案的中壢分局四名警員因處理不當而遭到紀律處分。

該名女孩透過交友程式認識了一名男子暱稱「吳夢」的張姓男子,對方提出以5000元進行性交易,並要求女孩先傳送裸照作為驗證,並約定3天後在旅館交易,雖然女孩照做,但隨後她決定放棄交易,並拒絕繼續進行。該名男子隨即以威脅公開女孩的裸照來施壓,她只好尋求警方協助,向中壢分局報案。

pexels-ketchumcommunity-1464230
pexels-ketchumcommunity-1464230

員警未能及時出現逮捕嫌犯,導致女孩遭性侵。(圖/翻攝自pexels)

警方指示女孩配合設下誘餌,企圖引出張男並在現場拘捕。然而,當張男出現並要求女孩上車時,女孩原以為警方會即時行動,但警員始終未現身。最終,女孩被帶走並遭性侵,張男將其帶回後,警方才趕到現場。事後,四名警員因處理不當,未能及時採取行動,遭到紀律處分。

張男經過初審和二審判決,兩度被判處8年有期徒刑。然而,最近此案被撤銷並發回重審。高等法院在再次審理後,認定男子的行為構成「未遂性交易」,並判決其服刑2年6個月。關於女孩被侵害的部分,由於超出檢方的起訴範圍,法院並未作出裁決。

對於警方的失誤,中壢分局解釋表示,雖然事前已經交代女孩不要上車,但當時情況突發,且未預料到張男會開車現身,警方僅能依賴電動車、跑步進行追蹤,無法跟上張男的車輛。此次事件處理不當,導致桃園分局分局長陳錦坤、偵查隊長林國基分別遭記過1次,吳姓小隊長則遭記過2次,而承辦的陳姓偵查佐也受到1次記過處分。

一手掌握全世界,立即加入東森網Line官方帳號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