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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中橫雙桶屍案 楊嫌逃死改無期

中華日報

更新於 6小時前 • 發布於 6小時前
楊鴻儒不滿被疑詐賭,將賴姓友人裝入鐵桶載到花蓮棄屍,案發後警方在棄屍現場找到棄屍鐵桶。    (記者陳金龍翻攝)
楊鴻儒不滿被疑詐賭,將賴姓友人裝入鐵桶載到花蓮棄屍,案發後警方在棄屍現場找到棄屍鐵桶。    (記者陳金龍翻攝)
花蓮中橫公路「雙桶屍案」兇手楊鴻儒,由兩個死刑,改判無期徒刑。(記者陳金龍翻攝)
花蓮中橫公路「雙桶屍案」兇手楊鴻儒,由兩個死刑,改判無期徒刑。(記者陳金龍翻攝)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花蓮縣中橫路段一0四年九月間發現一個裝有男性屍體的桶子,事隔十天,同年十月五日,徐姓工人行經此路段汽車熄火,他下車查看聞到屍臭,又發現另一個裝有男屍的桶子,此「雙桶屍案」竟是開賭場的楊鴻儒十六天內連殺二人,將陳姓友人、賴姓賭友活活塞入鐵桶窒息而死,再棄屍中橫公路。一審、二審、更一審均判死刑。經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台中高分院二十二日改判他無期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楊鴻儒與陳姓男子結識多年,覬覦陳男的同居女友財產狀況優渥,便決定展開追求,楊鴻儒認為陳男會造成阻礙難,竟萌生殺意,假借帶陳男前往國姓地區遊覽訪友名義,於民國一0四年六月二十七日上午駕駛休旅車載陳男,自台中市烏日區的住處出發。

楊鴻儒見陳男吃下他事先摻入安眠藥的飲食而陷入昏睡,隨即開車折返住處,將陳男以頭下腳上的方式塞入綠色鐵桶內,並開車前往花蓮縣秀林鄉台八線公路一一九點二公里處,將裝有陳男的綠色鐵桶推落公路下方山谷,陳男最後窒息死亡。

另外,楊鴻儒與賴姓友人因麻將賭博而熟識,賴男懷疑遭楊鴻儒設局詐賭,多次向友人透露欲對警方檢舉。楊鴻儒表面不動聲色,先假意與賴男協商賭資糾紛,邀賴男於一0四年七月十二日上午前往台東旅遊,途中將事先摻入安眠藥的飲食讓賴男食用,造成賴男陷入昏睡。

楊鴻儒隨即開車折返烏日住處,以同一手法將失去意識的賴男,以頭下腳上方式塞入藍色鐵桶內,並聯繫不知情的友人前往住處,一同開車沿前次殺害陳男的同一路線,將藍色鐵桶載運至花蓮縣秀林鄉台八線公路一一九公里處,推落公路下方山谷,最後賴男窒息死亡。

一審、二審皆認為楊鴻儒無教化可能,判處二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案經楊鴻儒上訴最高法院發回更審,更一審仍判二個死刑,但最高法院於一一二年九月間,認定更一審有調查未盡之違誤,再發回更審。

台中高分院更二審審理時,合議庭認為,本案自一0四年十二月第一審,本次經最高法院發回更審時,已歷時約七年九月,經調查完竣更二審判決時,已逾八年,有刑事妥速審判法第七條應減輕其刑事由(死刑減輕者,為無期徒刑),此為原審未及審酌。

合議庭並認為,原審未審慎斟酌年邁受刑人,縱有假釋出監的可能,但經長期執行後的再犯風險是否因高齡而有減損,於法稍失平衡,因此撤銷改判。更二審昨日宣判,原判決撤銷,仍認楊鴻儒犯兩次殺人罪,均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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