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龜山區一名年輕男子突然緊抱陌生的國小9歲女童,女童不斷大喊「救我」尖叫,長達27秒卻無人幫忙。該名年輕男子落網後收押,桃園地檢署複訊時認為被告林男犯後態度不佳且否認犯行,偵結依加重猥褻罪嫌提起公訴,並具體向法院求刑4年6月。
全案發生在去(2024)年10月27日10時3分,桃園市龜山區陸光路一名國小女童(9歲)獨自站路旁等朋友,林姓男子(18歲)涉嫌拉扯強抱,女童掙扎、呼救27秒才被一名計程車司機發現幫忙,順利救了女童。女童當下嚇得狂哭發抖,直呼「他(犯嫌)叫我脫衣服」。
起訴書指出,林男要求女童與其擁抱,林男並自行坐在地上張開雙腳,要求女童坐在其雙腳內向後靠著他,再從女童背後以雙手環抱,以手碰觸女童胸部。
起訴書表示,林男後又要求女童脫掉上衣,女童以雙手推拒、掙扎、尖叫,林男強拉住女童雙手,再強行從背後以雙手環抱、並將女童壓制在地板上,…對女童稱「不要叫」等語。
檢方認為,林男觸犯《刑法》加重猥褻罪嫌,酌被告犯後猶否認犯行,犯後態度非佳,依加重猥褻罪嫌起訴,並具體向法院求處有期徒刑4年6月,以資警惕。女童事後由社工安排接受創傷輔導,全力協助女童與家屬恢復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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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52
C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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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刑哪裡慘
又不是判刑
即使是判刑
慘的也是遇到這種事的小妹妹
說加害者慘
是為加害者可惜與不忿嗎?
什麼爛報導
1天前
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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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四年可以但要剪掉吧
有些傷害必須用一生去償還啊
不然剪法官的也可以😌
1天前
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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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什麼垃圾標題
就沒人要怎麼救 說的好像跟中共一樣很多人漠視不管
還有這什麼白癡法律 犯後態度非佳 如果他今天態度良好一直道歉悔過是不是當場放人回家?
1天前
Ke
要修法嚴懲犯罪加重刑罰
1天前
銘
不是當官或法官的兒女 沒有所謂的重判
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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