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去年底三讀通過修正選罷法部分條文,要求罷免連署須附身分證影本,行政院考量修正條文有窒礙難行之處,日前通過覆議案,未來將移請立法院審議。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今天(26日)表示,基於捍衛憲法及人民罷免權,該做的努力都會全力以赴,呼籲在野黨勿站在民意對立面;國民黨團書記長林思銘說,在野黨會全力否決覆議案,並質疑行政院提覆議恐加劇朝野對立。
立法院去年底三讀通過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明定提議罷免和連署罷免者,必須檢附身分證影本。未料,立法院在今年1月24日才把選罷法修正案送交到行政院,行政院當天召開臨時院會通過覆議案,將依規定呈請總統核可後,在法定期間內移請立法院審議。
針對行政院對選罷法提覆議,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26日受訪表示,依據憲法,行政院有權提出覆議案,立法院要在法定期限內集會,即便是休會,也要召開臨時會處理覆議案,決定同意或否決。她指出,立法院去年底通過的選罷法,嚴重傷害人民權利,民進黨團基於捍衛憲法精神及人民罷免權,該做的努力會全力以赴,呼籲國民黨團和民眾黨團勿站在民意對立面。吳思瑤:『(原音)但是這是基於憲法的層次,我們該做的努力,該表示的態度,執政黨都會來進行,所以覆議案在臨時會的召集之內,要進行決定與否,我也不先行做預測,還是呼籲這段時間,人民行使的罷免串聯聲音如此之大,藍白立委還要執意地跟民意對幹嗎?』
國民黨團書記長林思銘則說,國民黨團和民眾黨團絕對會百分之百否決覆議案,並質疑行政院對選罷法提覆議,恐增加朝野對立態勢。林思銘:『(原音)民進黨表決輸了不甘願,少數不願服從多數,行政院也對這部沒有爭議的法案,也一起跳出來跟民進黨起舞,這個沒有問題的法案,覆議只是為了要讓這部法案晚一點生效,然後讓他們的大罷免,能夠適用舊法。』
依規定,立法院必須在覆議案送達15日內作成決議,若適逢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7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15日內作成決議;沒有在期限內決議的話,原本的法律案、預算案就會失效;若立委重新審議,全體立委之中,半數以上的立委仍決定維持原案的話,行政院長就必須接受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