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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立院春節前最後一個上班日送出選罷法 行政院緊急開臨時院會提出覆議

中央廣播電臺

更新於 10分鐘前 • 發布於 12小時前 • 王韋婷採訪
選罷法修正案2春節前最後一個上班日下班前送來行政院,行政院長卓榮泰批評是赤裸裸的政治算計。(行政院提供)
選罷法修正案2春節前最後一個上班日下班前送來行政院,行政院長卓榮泰批評是赤裸裸的政治算計。(行政院提供)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案,規定罷免連署應附身分證;立法院趕在新春假期前最後一個上班日,將選罷法修正案公文送至政院。行政院今天(24日)下午也隨即召開臨時院會,通過選罷法覆議案,移請立法院覆議。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選罷法和財劃法修正案,不過國民黨立委請立法院長韓國瑜緩送選罷法與財劃法修正案。不過,立法院趕在春節前最後一個上班日,將選罷法修正案公文送政行政院。

行政院隨即召開臨時行政院會,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立法院在春節連假前夕,在16時47分匆忙送出選罷法修正案,這是立法院在野黨團對行政院赤裸裸的政治算計,極度不尊重行政院、各部會及基層公務人員。卓揆表示,行政院不得不緊急召開臨時院會,經由院會討論與同意,決定後續的救濟行動。卓榮泰特別向緊急趕來參與院會的各部會正、副首長致歉;同時,也會向立法院韓國瑜院長表達高度不滿,未來行政、立法兩院關係如因此受損,立法院必須自行負責。

卓榮泰表示,選罷法第76條、第79條、第80條及第83條,加嚴罷免案提議及連署要件,且於修正條文公布日施行。經研議後,有包括「變相提高罷免門檻,過度限制人民罷免權」、「大幅增加提議人之領銜人及各級選舉委員會之行政作業負擔」及「直接適用本屆立法委員,違反國民主權原則、利益迴避原則及公平正義之維護」等窒礙難行之處,決定依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規定辦理。

卓榮泰強調,行政院作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除依法行政外,也具捍衛憲政秩序、守護人民基本權利等責任,並應確保相關施政的成效。卓榮泰表示,民主政治應經由討論與溝通的過程來建立共識,本次提出覆議的目的,並非希望升高朝野對立與衝突,而是期待透過憲政運作的過程,請立法院藉由再次審視法案的內容,找出符合國家利益的最大共識,妥適回應公民社會與各界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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