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前海巡署南部分署吳姓女下士被控偷拍岸邊雷達站演練紀錄等機密文件,賣給中國籍人士獲取佣金。被地院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判刑6年2月,案經移審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檢方不服上訴要求從重改判,並建請高等法院高雄分院續押獲准。
判決書指出,前海巡署南部分署第6岸巡隊第2機動站吳姓女下士(已免職)因需錢孔急,在社群網路被中國籍人士「王金才」吸收,允諾以機密換取報酬。
去年11月14日起,至12月22日止,吳女涉嫌偷拍國防以外的機密的電磁紀錄檔案,內有岸巡隊社皆坑雷達站3級「國家關鍵基礎設施防護」演練紀錄等機密,傳送予王金才,共獲取7萬多元佣金,並轉換成泰達幣存入虛擬錢包。
同年12月18日,吳女欲再賺50萬元,透過LINE向海巡南部分署任職葉姓同袍刺探:「你會接觸到這些嗎?東沙防衛計畫或有沒有東沙指揮部交班材料?東沙海巡人員裝備部署圖?關鍵基礎有沒有1級的?儘可能弄這種基礎設施。」,但被他拒絕。
橋頭地院認定吳女觸犯2罪,各處有期徒刑5年8月和5年6月,併執行刑6年2月,褫奪公權3年。
橋檢認為法官量刑太輕,上訴要求從重改判,並建請續押﹔吳女同樣不受上訴。
高雄高分院日前開接押庭,認為吳女涉嫌情節重大,仍有逃亡之虞,裁定續押3個月,可抗告。
留言 11
任任
賣國賊,丟臉丟到家
1天前
CHEN
5年8個月+5年6個月應該要關足11年4個月,現役軍人更該加重期刑,以敬效尤
1天前
琮
這種賣國賊就該判死 那個害臺灣無法做核武的張憲義也是一樣 抓回來判死
1天前
昰宬-ㄚ勝
判死刑就好了
1天前
柏
穿軍服些幹背骨仔,危害國家安全的事,真可恥,對的起其他競競業業的人嗎
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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