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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至少2次!尪激戰小三逾500次 辯:被我利用而已

EBC 東森新聞

發布於 1天前

一名人妻決定離婚,全因她抓包老公出軌長達6年,且跟小三激戰逾500次,蒐集完證據後,一怒之下將小三告上法院,同時求償100萬元。

據判決書內容,人妻花花(化名)主張,她和丈夫阿金(化名)自2000年結婚,於2023年離婚,而被告米米(化名)明知阿金有了家庭,仍選擇和阿金在2017年交往,兩人不僅多次發生關係,甚至在2023年某天,雙方還相約出遊,明顯逾越一般男女來往之間的分際,也破壞了她的婚姻,因此她決定向米米求償100萬元。

米米反駁,她跟阿金出遊,是為了勘查行程,雖同住一房,但期間未發生性行為,而花花跟阿金早就允許任另一方在外發展感情,且倆人的婚姻出現重大破綻,不認為自己有破壞婚姻,求償100萬元毫無道理。

不過,台中地院調查花花跟阿金的對話紀錄,阿金坦承在花花不知情的狀況下,跟米米交往了6年,且米米知道自己有老婆,會出軌只是「各取所需」。經花花不斷質問,阿金承認每天至少跟米米發生2次關係,累積次數達500次以上。

阿金出軌被發現後,向花花保證「絕對不會再亂搞」,甚至脫口「她只是O友而已,被我利用而已,哪裡有什麼愛不愛」。再查,阿金亦曾傳訊給米米,說「不要再說什麼分手還能是朋友。妳都把我當仇人了。…過去我們都錯了,我們現在回歸正途,不能再錯下去了,我祝福妳找到一個正常的好男人,希望妳幸福快樂,我也會好好的跟我老婆過生活,請你好好照顧自己」。

台中地院審理時,認為米米明知花花與阿金尚有婚姻關係,卻逾越普通朋友行為,侵害花花配偶關係的情節重大,考量花花月收入約7萬、米米月收入約6萬,判米米賠30萬元應屬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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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2

  • 黃千瑜
    真是驚世夫妻,夫賣淫、妻收錢
    19小時前
  • ~♫♪⭐錦毛鼠♬🍁~🇹🇼
    未看先猜 50萬以內買單 偉大的綠色司改 通姦除罪化
    13小時前
  • Mac
    這類新聞的意義在哪? 活得跟畜牲也要報導,妓者一天不腥色會死的樣子
    7小時前
  • sanggye
    一對賤人,一個敢玩不敢當,一個就愛當小三
    15小時前
  • Eric
    被幹到壞掉 還要賠錢 真可憐
    3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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