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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號誌閃黃燈」婦過馬路被撞 律師:騎士肇責較大

華視新聞

更新於 14小時前 • 發布於 14小時前 • 華視

有時候我們會一些路口看到「行人穿越鈕」嗎?提醒您還是要按下,比較保險,這是發生在新北汐止的車禍,黃姓婦人出門買菜,站在閃黃燈的十字路口,直接穿越斑馬線,碰巧騎士路過,沒注意往前追撞,2人雙雙倒地受傷;律師認定,行人站在斑馬線上,即使沒有按行人穿越鈕過馬路,還是擁有優先路權,騎士肇事責任恐怕比較大。

紅衣婦人行經十字路口,左看看右看看,以為汽機車會停車禮讓,但她光注意對向車流,沒有先確認同向來車,下一秒發生意外。後方目擊民眾說:「啊。」機車朝婦人迎面追撞,兩人雙雙倒地,騎士連人帶車滑行重摔,婦人被撞到躺在地上站不起來。

附近店家說:「(我看到)騎摩托車的罵那個阿嬤說,妳看右邊是錯的,妳要先看左邊,(但走在)斑馬線是優先權啊。」、「中正路這個路口,上去不到100公尺就是高速公路了,有的從這邊上,從這邊上又搶快。」

事發在今(13)日早上8點,新北汐止汐萬路一段中正路口,左轉上橋就是國道交流道,有的人要轉彎也有駕駛直行,全塞在一起,這個路口分時段閃黃燈,要過馬路的話就得按下按鈕轉換燈號,黃姓婦人疑似出門買菜,遇上交通號誌閃黃燈,沒按行人穿越鈕,被撞導致左腳膝蓋頭部受傷,騎士也雙腳擦傷。

警方說這個路段今年發生5起車禍,違規超車沒禮讓行人,或是轉彎車未讓直行車,經常是肇事主因。律師楊逸政(非本案相關)說:「汽機車駕駛於行經行人穿越道時,應隨時準備暫停禮讓行人,縱使行人任意穿越行人穿越道,駕駛仍然有注意義務。民眾經過閃黃燈路段,又走在斑馬線上,律師認為擁有優先路權,建議雙方都要注意路況,小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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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

  • (Lin 翔 )
    縱然有按鈕也是一堆低能不去按直接過
    10小時前
  • 🤫豬隊友🤓
    一直往前衝,換來了勞災之海
    10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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