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司法院今通過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施行法和公證法條文的重大修法草案,明訂第二審採嚴格續審制,並引進專家參與制度,此修法將加速民事案件定讞時間及審案效率,特別是對重大公共安全意外事件如林肯大郡等冗長訴訟案頗有助益,將送請立法院審議。
司法院指出,重大工安、複雜金融案件求償,往往審理曠日廢時,這次修法重點,是聚焦在強化事實審(一、二審)的功能,使第一審成為事實審審判中心,第二審採事嚴格續審制,規定上訴應表明上訴理由,否則,合議庭審判長應定相當期間要求上訴人提起上訴理由,逾期未提出者,應以裁定駁回。
此外,合議庭得要求上訴人在規定時間提出答辯狀及書面意見、攻擊或防禦方法,若可歸責於上訴人者,合議庭可駁回其攻擊或防禦方法。
這次修法參考美、日等國經驗,特別引進專家參與程序,若有必要,不僅得選任法律專家,亦可以就特別有學識、經驗者擔任專業委員,協助法院釐清爭點、調查證據等。民事廳廳長李國增表示,採行第二審採嚴格續審制,將加速案件定讞時間及審案效率,落實改革為金字塔訴訟。
李國增指出,引進專家參與程序,好像胃癌病患控告醫師誤診求償,法官找來醫事專業委員說明,胃部潰瘍,須做切片,若為胃裡面長腫瘤往外長的潰瘍,即是胃癌病徵,若為胃外部往內潰瘍,則是吃壞東西,協助法官更容易發現事實,但李說明,專家陳述不能當證據,現行法專家證人及鑑定人的陳述才能當證據。
另外,司法院也修法將公證人懲戒制度透明化,民間公證人復職制度法制化,認證遺囑查詢制度完備化,例如被繼承人死亡有無向公證人公證遺囑,可以有一套完善的制度可以繼承人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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