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行政執行署署長黃玉垣表示,截至5月31日止,全台還有1814件未禮讓行人又逾期未繳罰鍰案,將優先嚴厲執行。(圖/記者楊佩琪攝)
因為「未禮讓行人」被開罰,還沒繳罰款的駕駛人要注意了。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表示,已經要求全台13個分署落實加強執行「未停讓行人罰鍰專案」,至5月底止,還有1814件罰鍰未繳案件將優先嚴格執行。當然沒有違規、不需要繳罰鍰的也要注意,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範,才能讓台灣永遠擺脫「行人地獄」的惡名。
行政執行署署長黃玉垣表示,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4月間修法通過,處罰汽機車「未停讓行人」,罰鍰從原本3600元提高到6000元,將於7月1日正式上路。行政執行署也立即成立「加強執行未停讓行人罰鍰專案」,與交通部公路總局聯手、跨區域合作,將就逾期未繳罰鍰案件,儘速移送、執行。
而6月1日起至20日止,全台警察機關針對「未停讓行人」開出的罰單,就高達10萬8000張。另根據資料顯示,依舊法經裁決確定移送各執行署分署執行的未繳罰鍰相關案件,至5月31日止,全台還有1814件未結案,多集中在六都,南部比北部多,例如高雄市最多。
黃玉垣表示,該1814件未繳罰鍰案件將優先嚴格執行。各分署未來也將就執行成功個案及時發布新聞,全力落實行人優先,保障行人路權,力拚「人本交通」。
留言 8
LOA
個人覺得這是件用錯誤的方法和程序,做早該好好做的事:
一、用路人車相互禮讓,本是規章和應推動的交通文化,行政的宣導與執行上一向不見太著力,事故反覆發生也沒見強調或更盡力的改善。直到外國媒體報導提出“行人地獄”這個新詞,才如夢初醒般雷厲風行....這是“看報治國”嗎?按這模式,其他國內外批評過但沒創造聳動新詞的缺失,就可擱置一旁嗎?
二、可以看到,由發布到嚴格執行的時日短促,沒有幾天的宣導期,以致社會大眾甚至執法者對於是否禮讓的執行標準理解不一,遂有“進入標線區+三條線(三公尺)”;加上提高罰則金額;又想到有些應該由標誌標線、道路規來改善劃的問題,才又説“將檢討規劃退縮、專用號誌時象”等等;這還不包括各種不同路口型態的檢討。很難相信交通官員和民代都沒眼見過畫到路肩甚至水溝蓋的斑馬線、紅燈時站在斑馬線或車道上等號誌、聊天的行人、過路滑手機、走回頭...諸般景象,怎都不在執行前一併考量?
三、這種無充份宣導期間教示執法標準,卻先雷厲開罰,以後再慢慢檢討規劃,整個歷程值得深思是否符合民主國家的行政程序與精神。所以,是否至少應該考慮撤銷某些期間的罰單,而不是接著得意宣誓“優先行政執行”呢?
2023年06月08日03:49
廖淑妙
行人也要注意,不走斑馬線或是闖紅燈那怎麽辦?
2023年06月08日02:38
軍,,,
撒一堆補助後,再把錢撈回
2023年06月08日02:33
陳錫宗
唉 社會怎麼了
2023年06月08日02:28
HSIT 阿良
塔綠班吃飽了嗎?
2023年06月08日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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