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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快訊/柯文哲律師發「3點聲明」證實不提抗告 確定羈押2個月

上報

更新於 09月09日04:08 • 發布於 09月09日04:01 • 上報快訊/呂品逸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京華城弊案,上周四遭北院裁定羈押禁見,並火速送往台北看守所。而柯文哲的律師鄭深元、陸正義、蕭奕弘今天(9日)上午發出聯合聲明,表示雖然北院的裁定有多處明顯違誤,但柯文哲早已表示不願讓法院為難,因此若遭羈押將不會提抗告,所以也會尊重他的意願,不再抗告。

柯文哲律師完整3點聲明如下:

一、緣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近日所為柯文哲先生應予羈押禁見之裁定(113年度聲羈更一字第10號),其認事用法存在多處明顯違誤,以辯護人之職責,本應依法循抗告程序提請臺灣高等法院撤銷並發回更審,以尋求救濟。

二、惟以,柯文哲先生於庭前即已向辯護人明白表示:其曾向庭上陳明不願讓法院有所為難,且如遭羈押,不願抗告,請檢察官於此二個月之羈押期間內,窮盡一切調查義務,本人亦會盡力配合調查等語。

三、後經辯護人於律見時再次確認,柯文哲先生仍然表示不願提起抗告。因抗告之提起與否,辯護人依法不得違反委任人明示之意思,故基於尊重當事人之意願,不再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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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517

  • Alex奕岑
    到時候查出來沒罪 Ok 只證明了台灣司法就是個笑話
    09月09日04:21
  • AquariUs.
    2008年賴清德對於「扁案」則表示, 羈押是傷害人權的作法,應該是司法的最後手段,檢方如果有證據可以直接起訴,社會大 眾不會有意見,但政府卻不顧程序正義,押人取供,污辱陳水扁。
    09月09日04:20
  • 今日柯文哲 明日任何人
    09月09日04:21
  • WEN
    柯先生寧願受委屈也不願為難法院 大概也是深知法院已被某勢力操作 為難單位人員也是沒有用的 存好心,做好事,柯先生加油!
    09月09日04:24
  • 阿D
    說個笑話,到現在還沒找到金流
    09月09日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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