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已故台北市議員李新生前的女友郭新政,找來知名演藝人員盛竹如製作「誰摔死了李新」一系列影片,影射前立委羅淑蕾與黑道掛勾、施壓當鋪。羅淑蕾提告求償500萬元,高等法院二審判決郭、盛2人須連帶賠償200萬元。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日駁回上訴確定。
李新於2017年9月底,在市議員任內自殺身亡,一年後臉書上出現「誰摔死了李新?」一系列影片,影片由盛竹如旁白,暗指羅淑蕾於本案中佔有重要地位。眾人事後才知道,原來是郭新政出資與盛竹如製作一系列影片。
羅淑蕾不滿,認為這系列影片中提到「103年5月23日在大展當鋪門口之人為黑道,且與羅淑蕾熟識,羅淑蕾與黑道掛勾脅迫郭新政」、「羅淑蕾暗中安排打手,對李新惡意言語攻擊」、「羅淑蕾在該珠寶案中與黑道、政治人物及國家各級單位聯手,對李新進行政治迫害、對郭新政司法追殺,造成李新跳樓身亡」、「羅淑蕾以其立委身分,使法院派出大隊人馬對郭新政名下10億元財產為假扣押有超額查封」之「李新是怎麼摔死的Part1至3」,羅淑蕾不滿,提出民刑事訴訟。
刑事部分於今年初,最高法院判決郭新政有期徒刑4月、罰金8千元,盛竹如拘役50日定讞。至於民事訴訟部分,羅淑蕾向2人請求連帶賠償名譽損失500萬元,但一審駁回。
但二審出現不同認定,高院認為郭、盛2人未經合理查證,就發表羅淑蕾與黑道掛勾、施壓當舖取得當票並變造後提出作為證據之言論,確實侵害羅淑蕾名譽,經過審酌後,高院改判2人須連帶賠償200萬元。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日駁回上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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