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姓等5名男子在世新大學傳播大樓教室白板寫「初入八大」招募女學生進八大行業,警方認為藉端滋擾校園,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將5人移送法辦,裁定不罰,警方認為,校園不是八大行業徵才的地方,提起抗告,台北地院裁定駁回,不得再抗告。
台北市警文山一分局移送說,丁、高、朱、蔡、吳於2024年4月23日11時在世新大學傳播大樓C101教室白板上寫「初入八大」招募字句,留下Insta--gram軟體帳號,並拍攝影片上傳IG,又在校園內隨機招募騷擾女同學,請法院裁處。
法官調查,丁等人確實在教室白板寫上「初入八大」,並將於教室內拍攝的影片上傳IG,有人還在「舍我樓」銅像廣場前與女學生說話、有人開車載女同學離開校園,其中被移送的2人坦承為了招募學生從事酒店公關進入校園。
法官認為,丁等人進入校園、於白板寫招募字句、留IG帳號、上傳影片、在校園內與女生交談、開車載送女生,都是和平進行,無喧嘩、吵鬧、使用暴力的行為,難以認定會造成校園混亂。
法官認為,丁姓男子等人在教室白板所寫招募女學生進入八大行業的內容,本質上屬徵人廣告的一種,所謂「八大」也只是特定行業的代稱,並非必然涉及不法。
裁定指出,雖然事後有網友於DCARD網站轉發被移送人上傳的影片,並以「八大猴子入侵校園世新大學」為標題發文,不過,那只是網友的主觀評價,丁姓男子5人的行為與「藉端滋擾」的構成要件不符,裁定都不罰。
警方不服抗告說,「八大」特定行業未經許可進入校園徵才而藉端滋擾,違法情狀甚明,請求撤銷原裁定,另為適法裁定。
法官調查,丁姓男子5人的行為未見任何暴力、喧鬧而影響校園,與法條「藉端滋擾」文義難認相合;他們以影片記錄並發布於社群軟體的舉措,不過是生活紀錄的一環,難說有危害校園秩序可言。
裁定指出,警方認為「校園神聖不可侵犯」、「豈可讓八大行業肆無忌憚進入校園徵才、尋人」,不過,世新是公開校園,可以自由進出,丁姓男子等5人的行為,與各式社團在校園內徵求連署、尋求認同、傳布特定理念、招募成員的本質並沒有差異。
合議庭認為,警方移送證據無法得出他們造成校方、教師、學生就研究、教學或其他活動的妨礙,難謂有侵害校園安寧秩序或危害之虞,警方沒有提出有別於原本移送書的證據,抗告無理由,應予駁回。
留言 10
張福甯
罰了法官們怎上酒店找樂子
19小時前
昱
北七法官
13小時前
宵闇鳥٩(ˊᗜˋ*)و
如果是酒店女下班去讀大學就變成勵志故事了
5小時前
🐸🐸🐸
職業無貴賤🐸❓
4小時前
曾心榆
孩子還是自己教吧!學校好髒好噁,都要學生當妓了。
7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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