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姓女子去年9月間質疑台南文化中心涉及抄襲其設計,打電話到該中心抗議,認股長給假資訊且逃避回應,失控大罵「當白痴、狗屎」,經錄音後被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一審裁罰3000元,吳女不服抗告,二審認以電話方式致電,不符社維法「公共場所」要件,改判不罰。
吳女不服台南簡易庭認她藉端滋擾公共場所裁罰3000元抗告,她說,打電話詢問台南文化中心,並未實際到公共場所滋擾。她認為,對方逃避回應,給假資訊逃避,指控她撥打電話5小時以上,並非事實。她反控對方私自錄音,已妨礙隱私。
台南地院合議庭認為,吳女認為自己的設計有遭抄襲之疑而致電台南文中心詢問,雖曾因未能妥善控制情緒而口出不雅之語,但不能因此否定其致電動機,是企圖保護自身權益。且吳女以打電話方式,均屬對話兩端在各自所處位置的點對點訊號及訊息的交流、交換行為,並非屬於在「公共場所」、「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所為。
因此,合議庭認吳女以電話方式致電到台南文化中心所為,並不符合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要件,最後判她不罰,不得再抗告。
留言 10
Guanyu
大家還不一起打電話去法院罵法官嗎 哈哈
2022年01月07日12:34
Ted Wu
突然想打電話到總督府
2022年01月07日12:37
。
司法恐龍跟媒體都是最大的社會亂源
2022年01月07日12:39
顏光賢
意思是說,可以打電話去謾駡幹譙別人?沒犯法?沒罪
2022年01月07日12:52
劉弟
高手懂得鑽漏洞,大家學會了一起來罵恐龍法官垃圾議員立委喔!
2022年01月07日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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