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很不行喔!」有網友PO出1份徵人啟示,只見雇主要求要懂3種外語的行政助理,但時薪卻寫「150up,依法」,僅符合法律規定的最低時薪。「486先生」陳延昶看後,忍不住怒轟「老闆腦袋裝屎嗎?」
1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PO出「PT中部打工資訊網」的1則徵人啟示,只見雇主要徵「英、日、德文行政助理」,還要求要有穩定性、抗壓性、必須經過1至3個月試用期,公司才會正式聘用。徵人文中強調要有良好外語能力、外語文書處理能力、良好評估能力等。
文章貼出讓網友忍不住開罵「會這3種語言1個月薪水都破10萬了」、「去請谷歌小姐好了」、「拿香蕉妄想要請到人才」、「在台灣,專業就是這麼不值錢」、「依法150很敢講」、「時薪150只請得到台語、國語、台灣國語」。
「486先生」陳延昶看後也怒回「這是哪一家公司?老闆腦袋裝屎嗎?」並表示熟英、日、德文3國語言,如果是自己找這樣的人才,時薪最少350元起跳,「給150這種時薪根本是羞辱自己」。
陳延昶表示,其實如果公司真的需要、很重視德、英、日3國翻譯,直接找正職,給4萬8千元起薪,對雙方或許是雙贏的一個職位需求;不過若是這間公司快倒了,沒錢,那買1支翻譯機就算了。
留言 18
Irene
台北巿十年前有貿易公司請日文翻譯員.給時薪制用最低時薪計算.我朋友留學日本.貿易公司拿了一份日文報紙給我朋友翻譯.當我朋友都翻譯完整時.對方開出時薪制.我朋友立馬起身轉頭就走.這種公司很多.還有一家公司我本人親自去參與面試.對方說財報按三分鐘報表就出來了.你來要整六年的帳.然後假日加班沒薪水.平日也一樣是責任制.等你把帳整好了我們再來談薪水.你當我學校剛畢業嗎?等整帳完畢你就沒有那份價值了.公司會叫你滾.加薪個屁!面試後隔二天那老闆來電要我再去複試.我回:不好意思我們雙方並不合適.欠教訓.那家公司跟銀行借錢.銀行來要財報.我心想你急我可不急.因為錢是你跟銀行借的.不是我借的我一點也不急.要整帳薪水42k.還責任制.你老闆自己包一包袖子捲起來做.反正電腦按三分鐘報表就出來了不是嗎?這種老闆虧死他也剛好而已.
2019年10月13日04:56
Eric Lin
惯老闆
2019年10月13日05:04
元斌
高雄的老闆都是這樣做的,別意外,請自己去人力銀行看看。
2019年10月13日04:31
萌萌🐾
台灣一堆這種只肯用低薪,確要一人當兩人用的老闆。難道薪水在多給一些。會倒閉嗎?
2019年10月13日07:06
曾智揚🐑
老闆的腦袋一定超讚🙄😑😑
2019年10月13日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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