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昀/台北報導〕調查局調查官余正煌自訴控告前新竹市長林智堅涉侵害著作權,宣稱林抄襲他的台大國發所碩士論文。林智堅的指導教授、國安局長陳明通曾說「林智堅抄襲案確定是個冤案」,他昨進一步透過律師發表聲明,提出林、余的初稿及論文對照表。陳強調,余的研究設計絕大部分來自林智堅論文計畫初稿,所謂「林智堅抄襲余正煌論文」完全不是事實。
林的初稿是最早出現
陳明通昨針對「二○一六年二月一日林智堅研究計畫、二○一六年三月八日余正煌研究計畫及二○一六年七月廿一日余正煌碩士論文」提出對照表。在第三章「研究設計」第三節中,陳說明,概念性定義、操作性定義、政治基礎等文字敘述,最早已在林智堅的研究計畫初稿出現;研究對象與資料來源、分析工具的文字敘述,以及論文摘要的雷同文字,是由陳明通根據林智堅提供的抽樣資料撰寫,同時提供林、余二人參考。
對於余正煌委任律師指稱,余把論文初稿寄給陳明通時刪除引註,所以陳寄給林智堅時,或許林沒注意,才沒發現引註問題,可謂抄襲事實非常明顯。陳明通抨擊,上述言論顯然與事實不符,他二○一六年一月五日以電子郵件寄送論文寫作底稿及格式給余參考,檢視余最近向法院所提證據,在論文最核心的研究設計部分,根本毫無進度,停留在他寄給余的底稿階段。
所謂林抄襲余非事實
陳明通表示,同年二月一日,林智堅的研究計畫在他的指導下已完成雛形,從一月廿八日到二月一日,仍屬這個領域初學者的余正煌不可能短短兩、三天完成研究設計寫作,更沒有交付或email給他論文最新進度,他無從、也無理由將余的檔案寄給林智堅,「所謂林智堅抄襲余正煌論文完全不是事實」。
陳明通說,同年二月中旬余正煌來找他,他把二月一日林智堅已完成雛形的論文計畫給余參考,從余同年三月八日寄給他的研究計畫及最後的論文來看,研究設計方面絕大部分來自林二月一日的內容,只是余增加一點文獻檢討並引註,但這是他鼓勵余正煌進一步發揮的結果。相關證據與公證書他已交付林智堅委任律師提出,供法院釐清並還原真相。
留言 22
台客台北 | 部落格
https://web.bc3ts.net/post/5451740
【余正煌】v【林智堅】
= 口試通過
余正煌:2016-07-19
林智堅:2017-01-13
= 誌謝言日期
余正煌:2016-7-21
林智堅:無誌謝言
= 論文數位物件識別碼取得
余正煌:2016-12-31
林智堅:2017-02-03
= 國圖送存
余正煌:2017-04-28
林智堅:2017-08-24
= 國圖上架
余正煌:2017-06-03
林智堅:2018-01-05
= 目錄編列
余正煌:編列口試委員審定書、誌謝、中文摘要、英文摘要
林智堅:沒有編列口試委員審定書、中文摘要、英文摘要
= 中文關鍵字
余正煌:有
林智堅:無
= 英文關鍵字
余正煌:有
林智堅:無
= 參考文獻
余正煌:未提到林智堅論文
林智堅:把余正煌的論文列為參考文獻
= 其它發現
林智堅在7月30日把論文電子檔提供下載,卻和收藏於國圖論文稍有出入(改了英文題目,沒有口試委員審定書,中文摘要多加了關鍵字,兩段合併為一段;英文摘要多加英文關鍵字,目錄也重新編列)
2023年01月13日00:44
Angela jinn
現在是演: 陳局長開鍘調查官??
還是「有失人師風範」的陳教授護抄襲硬拗??
2023年01月13日01:28
Nick:迥然吾亦見真吾
一個林智堅,被下架兩篇論文!
一個陳明通,指導出兩份抄襲!
各位朋友,這絕非個案!
因為一個人做事是有慣性的,
會走偏門的,就是會走偏門!
會搞抄襲的,就是會搞抄襲!
心術不正,出事是早晚問題!
在此,強烈建議台大應該全面檢視「陳明通歷年來所指導的學生學位論文」,勿枉勿縱!
若沒有意外的話,一定會再找出第三篇,甚至是第四篇以上的抄襲論文!因為一個人做事是有慣性的,所以不可能在陳明通所指導的上百篇學位論文中,就剛好只有林智堅和鄭文燦這二篇論文是抄襲,然後又恰好被查證屬實而被撤銷碩士學位!
2023年01月13日01:08
安東尼
是不是阿通師,故意不讓余同學通過口試。接機接近余同學,讓余同學更改論文題目,使題目和智堅同學的類似?
2023年01月13日01:23
阿豪
塔綠班:各位知道我們堅持的台灣價值是什麼嗎?
綠蛆:我知道,我們的台灣價值就是“不要臉”
2023年01月13日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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