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已退伍的前巫姓旅長跟某理髮店老闆娘發生外遇,士官妻帶著徵信社到台中國軍英雄館抓姦,順利取得老公偷情證據,理髮店老闆娘賠了15萬元和解,士官妻向丈夫提告求償30萬元,巫男雖辯稱自己跟老闆娘僅是單純的朋友,但法官根據相關事證,判他應賠償15萬元。
判決指出,楊姓女士官得知,曾在軍中擔任旅長的巫姓丈夫跟某理髮店老闆娘外遇,去年1月,她上網搜尋相關資訊後,與徵信業者相約碰面,雙方簽下「抓猴契約」,由楊女出資300萬元讓徵信業者替她蒐集丈夫出軌的證據。
去年3月,楊女接到徵信業者來電,得知丈夫帶著小三去台中國軍英雄館開房間,楊女和翁姓、鄭姓業者趕緊從高雄出發,到達飯店後,由業者先佯裝為旅館服務生敲門,向巫男謊稱地震需進房檢查水管線路,巫不疑有他而開啟房門,楊女跟著鄭男等人進房後,再由鄭男等手持攝影器材開始攝影。
巫男不爽報警,法院審理時,楊女等3人坦承犯行,但楊女辯稱,自己是合法配偶,抓姦當下丈夫沒有說她不能進去,她是為了捍衛配偶權才入房蒐證,不認為自己有錯;法官則認為,楊女等人用詐術騙腥夫開門,且巫男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何人往來、有無離婚意願,雙方財產協議如何,均與本案無涉,因此依無故侵入他人住宅罪各判楊女3人拘役15日,得易科罰金,並考量楊女為求蒐證,一時失慮,給予緩刑2年。
但楊女已取得丈夫出軌證據,理髮店老闆娘賠了15萬元和解,但巫男不認帳,楊女提告求償30萬元,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為,巫男確實曾跟小三出遊、牽手、勾脖、挽手、夜宿、至汽車旅館等甚為親密、如同交往中男女朋友般舉動,甚至在2月14日西洋情人節還一起過夜,因此認定已侵害楊女配偶權益,判巫男應賠償15萬元,可上訴。
此外,楊姓女士官為了抓姦,花了300萬元請徵信業者幫忙,順利取得老公偷情證據,但她事後反悔,認為自己花太多錢被騙,提告要求返還「抓猴費用」,業者認為雙方白紙黑字簽下合約沒有理由還錢,但法官根據民法規定,認定楊女「抓姦經驗不足」判還280萬。
留言 20
壹
300萬...?
徵信社這還真好賺?
我還以為那些都是像狗仔,然後賺些涼水飯錢而已,
不就是跟蹤嗎
就像在跟監,堵人追討債務,差不多意思🥸
只是多了必須拍照與蒐證的動作,
看來當個福爾摩斯也不錯?
不用使用暴力的非常手段,錢也好收。
風險也沒比去幹黑社會那麼大。
2024年05月17日15:57
盧繼
旅長----哪一個(旅)
-----旅社的旅啦
2024年05月17日13:12
裕豐
記者要寫得鉅細靡遺真是辛苦
2024年05月17日12:15
壹
300萬還想反悔?
來這套?
我也覺得妳被坑了
找個工讀生,每天盯著妳老公,也沒這麼貴,
不就是把人看好!盯好!拍好!就好了嗎?
又不用採取任何必須直接面對當事人的行動,
300萬...
真是肥羊...
軍人頭腦真硬。
太直板了?
2024年05月17日16:04
~♫♪⭐錦毛鼠♬🍁~🇹🇼
基金投資有賺有賠
詳情請詳閱公開說明書
2024年05月17日13:25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