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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欠2萬慘毀容!台中八大妹遭「踹頭潑熱湯」 施暴女減刑判7月

TVBS

更新於 13小時前 • 發布於 13小時前 • 林冠丞
台中市西屯區一間KTV,2023年4月發生一起包廂糾紛。(圖/翻攝自爆料公社臉書)
台中市西屯區一間KTV,2023年4月發生一起包廂糾紛。(圖/翻攝自爆料公社臉書)

台中市西屯區一間KTV,2023年4月發生一起包廂糾紛,一名孫姓女子因積欠陳姓女子2萬經紀費用債務未還,於是陳女找來男友林男、朋友趙男一起催討,只是過程中陳女將熱湯往孫女身上淋,另外兩人也踹頭、掌摑,台中地院一審依傷害罪判陳女8月、趙男6月及林男3月,趙男和林男可易科罰金,3人上訴台中高分院,其中陳女改判7月,全案確定。

據判決書指出,事發於2023年4月21日凌晨4時,孫女之前欠懷有身孕的陳女2萬經紀費用債務遲未償還,於是陳女、林男跟趙男,邀約孫女到某KTV包廂喬債務,但隨後雙方發生口角,陳女先是以手部拉扯孫女頭髮、接著毆打、腳踹頭部,趙男、林男也加入戰局,陳女一氣之下,竟直接拿桌上熱湯灑孫女,並持續毆打、丟擲麥克風及酒杯。

警方獲報後,緊急將孫女送往醫院治療,孫女出現頭部、臉部、頸部、胸壁、腹壁、會陰、雙側手臂、雙手側性手部、下背、左側大腿等處二度燒傷。事後檢方將施暴3人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台中地院一審時,法官認為孫女遭潑灑熱湯,釀成皮膚不能恢復本來膚色,但四肢、五官等器官機能未有嚴重減損,無從證明孫女傷勢達重傷程度,依傷害罪,而非重傷害判孫女8月徒刑,至於有妨害自由前科的趙男判6月,有公共危險前科的林男判3月,兩人可易科罰金。

陳女3人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判決指出,陳女犯傷害罪,改處7月徒刑,趙男和林男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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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66

  • 胖米
    再一起保護犯罪者,去潑法官的女兒啦,才有機會重判
    12小時前
  • 🐑喬智🇯🇵
    這就是台灣爛司法,永遠在保護犯罪的人
    12小時前
  • Patty
    哇!法官好仁慈喔☺️,都會幫加害者想理由耶!被害人自求多福,誰叫妳四肢、五官沒有重大損傷🥹
    12小時前
  • william
    這種刑度歎怪台灣做奸犯科的越來越多
    12小時前
  • 小陳
    又一起台灣法官的垃圾判決!這群法官真它馬的垃圾恐龍,永遠活在它們自己只會讀死書的高傲不食人間的生活中。反正受害的也不是它們的親人朋友。司法和法官真的是台灣治安敗壞的隱形毒瘤!
    12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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