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少子化,自今(2022)年1月18日起,《性別工作平等法》在育兒措施上,將有薪產檢假日數由五日增加為七日;有薪陪產假修正為有薪陪產檢及陪產假,並由五日增加二日,共為七日,給予育兒父母更多支持,建構更友善之生養環境。
勞動部表示,受僱者依法提出產檢假、陪產檢及陪產假申請時,雇主不得拒絕。另為不增加雇主負擔,雇主於給付受僱者產檢假、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後,就其中各逾五日之第六日、第七日部分,得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申請補助。
勞動部指出,今年截至9月底止,產檢假、陪產檢及陪產假核付補助受僱者人數分別計5,685人、4,603人,核付金額分別1,356萬及1,417萬元。
勞動部強調,受僱者如有產檢、陪產檢及陪產之需求皆可依法向雇主提出請假申請。雇主違反規定者,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其名稱、姓名。有關薪資補助相關申請表單,雇主可至勞保局全球資訊網(https://www.bli.gov.tw/)「業務專區」項下之「建構友善生養職場-薪資補助」下載。
留言 0